鄭州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六、監督措施)
六、監督措施
1. 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成立鄭州大學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管理,嚴格程序,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3. 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學校公示網址:http://ao.zzu.edu.cn/、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公示網址:http://www.heao.gov.cn/、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
4. 相關中學應在校內公示推薦學生名單和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5. 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監督電話0371-67781266。
6. 考生及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應本著“誠信、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申請、推薦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個人或相關單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