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拔適合我院相關專業培養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提高職業教育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支撐能力。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結合學院辦法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條 實行“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考試、錄取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國標代碼14251、招生代碼6293
第八條 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系河南省首批職業教育省市共建特色院校。學院位于駐馬店市淮河大道西段,緊臨107國道和京廣高鐵,交通便利;校區占地面積616畝。學院建有實驗室47個,實驗分室83個,儀器設備總價值7000多萬元。學院建有校內外實訓基地40多個,與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央企)、飛毛腿集團(上市公司)、日月光集團(上市公司)、方正集團(上市公司)等多家企業形成良好合作辦學關系,其中,飛毛腿福建技工學校已招收500名學員;館藏圖書30余萬冊,各類期刊600種。學院設施齊全,辦學條件優越。學院現有教職工400人,有專職教師378人,其中正、副教授106人,講師190人;擁有一批省級優秀教師、省市級拔尖人才,跨世紀學術帶頭人等優秀人才。學院教師近年來出版學術著作、教材和工具書103部,發表論文3600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630篇,完成市廳級以上科研項目430項,獲市級以上科研成果獎310項。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主管教學工作和招生就業的院領導為副組長,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紀檢監察室負責人為成員,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宣傳、考務、錄取、紀檢監察等工作組,分工負責單獨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單獨招生工作,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及參加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的畢業生簡稱為“中職畢業生”)。其中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統稱A類考生,中職畢業考生統稱B類考生。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序號 專業名稱 學制 層次 招生類別 計劃數 學費/年/元
1 語文教育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100 3300
2 學前教育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200 3300
3 計算機應用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100 3600
4 物流管理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300
5 機電一體化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6 建筑工程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7 會計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300
8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9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0 建設工程管理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1 工程造價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2 電氣自動化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3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4 汽車營銷與服務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150 3600
15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6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7 電子商務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8 應用電子技術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9 視覺傳播設計制作 三年 專科 文理兼收 30 5600
第十三條 志愿填報: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填報,填報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至23日。專業志愿按省招辦要求進行填報。如有變動,請關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信息或者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
第十四條 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進行。考核由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1、文化基礎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方式為筆試(一份試卷),滿分1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能測試)
對普通高中畢業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中職畢業考生進行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考試形式為面試,滿分100分。
3、符合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有關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關規定執行。
4、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身體條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2、總分測算:
(1)A類考生總分為文化基礎考試得分*40%+職業適應性測試得分*60%+特長加分。
(2)B類考生總分為文化基礎考試得分*40%+職業技能測試得分*60%+特長加分。
3、錄取程序
(1)劃定錄取總分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劃定錄取總分分數線。
(2)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劃定的錄取總分分數線,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名次平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能測試)、文化基礎考試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3)領導小組審核。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4)公示預錄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的預錄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上報預錄結果。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考生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6)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不能轉入其他專業,也不能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未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七條 學院嚴格按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當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院助學貸款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等。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駐馬店市淮河大道西段 郵編:463000
招生咨詢電話:0396—2869986 2869000
電子信箱:zmdzyzs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