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_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0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七、錄取
(一)錄取原則
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通類、藝術類劃定錄取控制線,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計劃類別和專業計劃不平衡,學校可按照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計劃類別和專業計劃。對服從專業調劑的未被錄取考生,可根據總成績擇優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同類別專業。
高職單招未完成計劃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二)錄取規則
學校高職單招錄取以考生總成績作為是錄取排序的主要依據,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考生必須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后方具有錄取資格。總分達到劃定的錄取控制線,按考生總分由高至低排序(總分相同按綜合測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序,若綜合測試成績也相同,再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先后順序排序),擇優錄取。
免試政策。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開考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高職單招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在辦完免試手續并正式錄取前,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四川文化藝術學院的高職單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