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組織保障_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0年四川省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二、組織保障
(一)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高職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
(二)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四川省2019年高職單招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三)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在報名、考試和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接收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