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保障_四川現代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三、組織保障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學院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與教學單位負責人構成,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學校紀委對高職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學院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與教學單位負責人構成,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學校紀委對高職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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