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_樂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招招生章程
七、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特長類三類分別劃定文化考試成績和技能綜合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化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二)錄取規則
1.在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計劃分類劃定各專業錄取分數控制線,遵循以專業志愿優先、按總分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錄取時若總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文化考試總分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依次排序后,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2.招生計劃調整。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計劃類別和專業計劃不平衡時,按照實際生源情況可以在計劃范圍內調整平衡類別計劃和專業計劃。若高職單招計劃未完成,則將未完成的所有計劃調配至普通高考錄取時使用。
3.錄取辦法:在文化考試及技能綜合測試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專業志愿的順序,按照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只計文化考試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配,作退檔處理。特長類錄取在文化考試成績和術科能力測試成績雙上線的考生中,按特長類招生計劃以術科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院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5.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前將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的放棄錄取申請書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送達學院招生就業處。逾期不再接受放棄錄取申請。
6.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不再補錄,未完成計劃調配至普通高考錄取時使用。
7.免試。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考試前向學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樂山職業技術學院的高職單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