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_成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招章程
九、錄取
(一)政考及體檢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信息。
(二)錄取程序
1.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分別劃定普通高中類、 中職類最低控制線。并在各自單列計劃中錄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體素質合格,且總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采取分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綜合素質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若綜合素質 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 成績。對不滿額專業,在本類別服從調配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錄取。
(三)錄取照顧政策
1.免試
(1)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 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
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均須在 3 月 23 日 12:00 前向學院教務處提交經畢業學校(或單位)審核的《四川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請登錄學院網站下載)及證書原件。 經我院教務處初審合格后,按擬免試錄取名單公示 7 天,由招生 就業處將初審合格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在辦完免試手續并 正式錄取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2. 單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顧政策。
(四)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確為弄 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網在線公示五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未完成計劃轉為高考招生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