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保障_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四川省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三、組織保障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四川省2020年高職單招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學校設立由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接收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紀委對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