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_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七、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線。
(二)錄取規則
1、考生的基礎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2、對普高類及中職類考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專業分別劃定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即普通高中考生綜合素質面試或中職學校考生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
3、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
4、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文化考試和面試成績的合格線。在文化考試和面試成績均合格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試和面試成績總分,分專業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如該專業一志愿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該專業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如該專業第二志愿仍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專業服從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5、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成績相同,按以下原則錄取:先依據綜合測試成績(含面試)的高低;若綜合測試成績(含面試)相同,則依據文化成績的高低(若文化成績也相同,則依據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
6、因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分類別計劃、專業計劃不平衡,學院可根據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若出現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的情況下,經單招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可按專業劃線進行錄取。
7、對服從專業調劑的未被錄取考生,可根據考生類別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
8、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5天(具體以學院官網公布時間為準),接受社會監督。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須在公示期間由考生本人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名單公示期結束的前一天,逾期不再接受放棄錄取申請。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考生放棄錄取的名額在相應專業、類別中的尚未錄取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9、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具體報送時間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10、在校期間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在完成報名手續后,憑獲獎證書原件,向學院提出申請,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經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考核公示,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取。
11、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的高職單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