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事宜_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三)單招考生轉專業根據“同類型互轉”的原則,依據學院轉專業相關規定執行。現代學徒制班和會計(中澳合作)不能轉班轉專業。
(四)考試違紀違規處理
考試中,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獎、貸、助措施
學院建立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實施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就業資助金、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并舉的資助政策,同時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障每位學生順利入學。
(六)學歷證書頒發
修夠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文憑。會計(中澳合作)專業,在修滿澳方、四川財經職業學院規定的學分后,頒發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TAFE會計專科文憑和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文憑。
(七)收費標準
按四川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會計(中澳合作)專業學費13000元/生/年,其他專業學費3700元/生/年,住宿費750元/生/年。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處電話:028-84642024(兼傳真) 028-84642070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028-84642073
學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驛都西路4111號
學院網站:http://www.scpcfe.cn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