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藝特長測試須知(2020年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生須知)
(三)文藝特長測試須知
一、測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指定考點準時到場,按照考場工作人員安排進行現場抽簽,參加相關測試。
二、考生在未攜帶或上交手機、電話手表等通訊工具和其它無線聯網設備、電子設備的情況下進入考場。
三、藝術特長類測試要求:
1、器樂類(時間不超過五分鐘)
(1)演奏自選作品一首(片段,由主考官決定演奏長短;風格不限;樂器自帶)
(2)識譜試奏(五線譜、簡譜)
2、聲樂類(時間不超過五分鐘)
(1)自備聲樂作品一首(片段,由主考官決定演唱長短;風格不限;自帶伴奏帶)
(2)識譜試唱(五線譜、簡譜)
(3)清唱加試(考官視情況而定)
3、舞蹈類(時間不超過五分鐘)
(1)自備舞蹈作品一個(片段,由主考官決定舞蹈長短;風格不限;自帶伴奏帶、舞蹈或訓練服裝)
(2)即興舞蹈表演(根據現場音樂、進行舞蹈表演)
(3)舞蹈基本功展示(跳、轉、翻、技術組合<軟開度、控制能力、平衡能力等>;自由發揮)
4、美術書法類
(1)自備個人成品書法、繪畫作品展示
(2)現場進行書法、繪畫(體裁不限、紙墨等工具自備)
(3)加試有關專業問題
5、播音主持類
(1)自備稿件(一份文學作品)
(2)指定稿件(由考生即興現場抽取一份新聞稿、一份文學作品、一條繞口令)
(3)臨場應變主持測試(根據評委所給出的主持范圍,進行現場1分鐘開場白主持)
四、除測試工作人員及考生以外的其他人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五、主考官當場宣布測試成績,考生須簽字確認后方可離場。
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候考期間不得喧嘩、吸煙或隨意離開考場。測試結束后,應盡快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嚴禁與待考考生交談。
七、考生不得請他人代替參考,對于違反測試紀律和舞弊者,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