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學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理工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516號;徐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徐匯區復興中路1195號。春季招生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校本部。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理工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理工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上海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上海理工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監督小組是上海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0年上海理工大學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各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中德合作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和德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理工大學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上海理工大學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3月9日9:00-22:00和3月10日8:00-16:00,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上海理工大學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各專業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 (3)3月13日-22日,對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理工大學專業入圍資格線并填報上海理工大學專業志愿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鑒于當前疫情情況,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現對上海理工大學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予以調整,其中對填報上海理工大學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院校自主測試,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院校自主測試成績”的高低作為春招的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對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考生應于3月13日-16日期間提供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上海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zhaoban.usst.edu.cn)相關通知。 | ||||||||||||||
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測試成績。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按統一文化考試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依次比較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求,網上完成專業信息登記工作。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上海理工大學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 [滬價行(2000)第120號];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 (滬教委財(2005)34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理工大學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上海理工大學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理工大學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辦公室、監督檢查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55270716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usst.edu.cn 招生辦公室官網:http://zhaoban.usst.edu.cn 咨詢電話:(021)55270799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雙休日、節假日、寒假除外) | ||||||||||||||
十七、其他須知 |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上海理工大學預(候補)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和事宜將在上海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上海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相關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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