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考核方案有調整
一、不再組織現場校考。取消原定考生來我校進行的文化課考試和舞蹈藝術專項視頻錄制,以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個人舞蹈表演視頻作品作為確定資格的評審依據。
二、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報名材料中的個人舞蹈表演視頻作品進行評分,按從高到低排序,擇優確定不超過17名合格考生并予以公示。
三、考生專業安排按照“作品評審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原則上每個專業(類)資格數不超過2人。若所報專業(類)資格數已滿,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不予認定資格。
四、我校將于4月底前通過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名單,并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公示。
五、我校將對所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對提供虛假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等,并將其材料造假事實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