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類“9+3”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根據《四川省2020年高職院校面向民族地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實際,特制定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類面向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以下簡稱普通類“9+3”高職單招)。
一、實施原則
2020年普通類“9+3”高職單招采取“文化+技能”的考試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對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免費教育計劃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編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收費標準 |
1 |
630302 |
會計 |
財經商貿類 |
學費3700元/年 住宿費750元/年 |
2 |
630801 |
電子商務 |
信息技術一類 |
(三)招生計劃:教育廳原則上按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考生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90%分別下達。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應往屆“9+3”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 考生依據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原則上根據專業大類對口,每名考生只能選擇四川財經職業學院的1個專業填報志愿。
2.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0 年 5 月 6 日 8:00 至 5月8 日 17:00,登錄四川財經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scpcfe.cn),從 “2020年普通類9+3報名入口”圖標進入普通類“9+3”高職單招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報專業志愿,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人。
(三)資格審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統一采集。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校)將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核準名單于2020年5月14日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校單招考試。
2、參加考試的考生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也可到學院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參照《四川省高職院校面向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文化知識綜合筆試考試大綱》(川教函〔2016〕671 號)命題。
2.技能測試
(1)試題由學院統一命制,學院統一閱卷評分。
(2)考試形式:閉卷,機考;考試地點: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3)考試內容:按照《2020年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大綱》(見下圖)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總分15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2020年面向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
單招專業技能測試大綱
編號 |
學院(系) |
招生專業 |
技能測試要點 |
1 |
會計一系 |
會計 |
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利潤表等。 |
2 |
會計信息管理系 |
電子商務 |
1.中文錄入:在Word中進行中文錄入,要求錄入準確無漏字、錯、別字; 2.Word排版:按照要求完成圖文混排、表格制作等排版任務; 3.Excel數據處理:根據要求完成表格格式化、簡單函數運算等Excel數據處理任務。 |
(三)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暫定于2020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00-18:00 |
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財經職業學院(詳見準考證)。
五、錄取
(一)錄取規則
1.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按照考生考試結果及分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錄取名單,藏彝區考生分別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知識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2.如錄取中出現同分情況,依據技能考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技能考核成績仍相同,按文化成績語文、德育、數學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有關事項
1. 擬錄取考生名單于5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學院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2. “9+3”高職單招考試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四川財經職業學院的錄取規則和錄取分數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考生規定時間登陸四川財經職業學院網站普通類“9+3”高職單招報名系統查詢本人成績。
4.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外語以英語安排教學。
5.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報考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7.新生入學后,學院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免試錄取
參加普通類“9+3”高職單招的考生,在“9+3”學校就讀期間參加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國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以及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9+3”畢業生,可向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提出申請,免試進入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學習。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須在普通類“9+3”高職單招考試時間前向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擬免試錄取考生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四川財經職業學院的單招考試。
六、工作進程安排(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1.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參加報名和考試,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9+3”高職單招報考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學院2020年普通類“9+3”高職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考試中,對考生有違紀、舞弊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宜
1. 往屆“9+3”畢業生按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繳納相關報名考試費用,應屆畢業生由各“9+3”學校在“9+3”專項就業工作經費中統一開支。
2. 普通類“9+3”高職單招錄取的學生在高校就讀期間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納入高職貧困學生資助體系。
3. 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
4.考生參加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費自理。
5.獎、貸、助措施:學院建立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實施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就業資助金、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并舉的資助政策,同時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障每位學生順利入學。
6.本章程由四川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九、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驛都西路4111號 郵政編碼:610101
咨詢電話:028--84642024(兼傳真) 84642070 監督電話:028-84642073
學院招生網: http://www.scpc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