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報名時間:2020年5月11日9:00—2020年5月28日16:00
網上確認:2020年6月1日8:00—2020年6月3日16:00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探索新的選拔模式,更好地選拔適合高職教育的學生,同時為保證本校高職提前招生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和浙江省關于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高職提前招生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2061。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校本部地址為: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金義都市新區校區地址為:金華市金義都市新區金港大道西1889號。
第九條招生網址:zsw.jhc.cn,咨詢電話:400-826-5035。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高職提前招生的日常工作。組建考務、招生錄取、紀檢、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小組,協助辦公室做好高職提前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考生類別、招生計劃、學制、收費標準和說明如表1所示:
表1 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情況表
專業名稱 | 考生類別 | 計劃 | 學制 | 收費標準 (元/學年) | 說明 |
市政工程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30 | 三年 | 6600 | |
應用阿拉伯語 | 普高招生考生 | 25 | 三年 | 6000 | |
電子商務 | 普高招生考生 | 40 | 三年 | 6900 | 金義都市新區校區就讀 |
園藝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35 | 三年 | 免學費 | 免學費僅面向浙江省戶籍考生 |
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 | 普高招生考生 | 35 | 三年 | 免學費 | |
畜牧獸醫 | 普高招生考生 | 35 | 三年 | 免學費 | |
酒店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45 | 三年 | 6000 | |
空中乘務 | 普高招生考生 | 70 | 三年 | 6600 | |
藥品生產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40 | 三年 | 7500 | |
安全健康與環保 | 普高招生考生 | 60 | 三年 | 6600 | |
應用化工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60 | 三年 | 6600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普高招生考生 | 15 | 三年 | 9000 | |
應用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55 | 三年 | 20000 | 與新西蘭懷卡托理工學院合作 |
計算機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85 | 三年 | 200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85 | 三年 | 20000 | |
模具設計與制造(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60 | 三年 | 20000 | |
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65 | 三年 | 20000 | |
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21600 | |
會計(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70 | 三年 | 15000 | 與美國卡普蘭大學合作 |
體育運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普高招生考生 | 70 | 三年 | 16000 | 與美國東北州立大學合作 |
第五章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專業志愿、報名方式、網上確認及收費
第十二條報名條件: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中報名條件要求,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招生報名手續,身體條件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高中階段畢業生。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還應滿足:女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女生單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7,男生單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皮膚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色盲、色弱,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無各類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第十三條報名時間: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2020年5月28日下午16:00。
第十四條專業志愿:考生可填報一個專業志愿。
第十五條報名方式:網絡報名。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w.jhc.cn)查詢招生政策、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按要求網上報名。
第十六條網上確認:考生須在2020年6月1日8:00~2020年6月3日16:00到學校招生系統完成網上確認,不進行網上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七條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第六章綜合測評
第十八條空中乘務專業需要進行綜合測評。
空中乘務專業綜合測評采用考生按要求自行錄制視頻后寄送金華職業技術學院評委組評判的方式進行,未收到視頻或視頻文件不能正常打開的視為缺考,綜合測評不計分。
具體測試項目要求:詳見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公布的測試方案。
視頻提交要求:
1.視頻寄送截止時間:2020年5月28日。(以收到時間為準,請考生合理安排寄送時間,并關注物流狀態,確保準時送達。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責任自負。)
2.通過郵政速遞EMS寄送。
3.寄送光盤一式兩份,視頻文件以身份證號碼命名,并在光盤背面用記號筆書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4.內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5.考生在2020年6月1日8:00~2020年6月3日16:00登錄學校招生系統確認本人視頻無誤后,完成視頻提交。
第七章成績折算
第十九條成績折算方法:普高招生考生以十門科目學考成績等第為依據得出折算成績,滿分300分。具體等第折算分數為: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其它 |
折算成績 | 30 | 27 | 24 | 18 | 0 |
備注:1.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等第以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信息為準,對于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不予承認,計為0分。2.確定錄取名單時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3.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合并,取其等第折算后的平均值。
第八章總分構成
第二十條總分構成:
(一)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總分(滿分300分)=折算成績(300分)÷2+綜合測評成績(150分)
(二)其他專業考生總分(滿分300分)=折算成績(300分)
第九章錄取
第二十一條網上確認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數1.2倍的專業,該專業的擬錄取人數按網上確認人數的5/6執行(有小數部分的按進一法計算),且不安排備錄取名單。
第二十二條網上確認人數達到招生計劃數1.2倍的專業,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各科類實際招生計劃數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按招生計劃數的200%確定備錄取名單。
第二十三條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學校高職提前招生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相關平臺,選擇確定其中一所院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二十五條凡被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網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示10個工作日。錄取名單公示后無疑義,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六條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或單獨考試招生統一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則可參加普通高校或單獨考試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其他說明
(一)分數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的,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較高的;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及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綜合測評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語文折算成績分數較高的;如仍相同,優先錄取數學折算成績較高的;如仍相同,優先錄取英語折算成績較高的;如仍相同,優先錄取剩余七門折算成績中最高一門折算成績較高的;如仍相同,優先錄取剩余七門折算成績中第二高的一門折算成績較高的;如仍相同,優先錄取剩余七門折算成績中第三高的一門折算成績較高的;如仍相同,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
(二)身體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參照標準,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還應滿足報名條件要求,均以高考體檢結果作為執行依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三)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章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八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9-82266591)
第二十九條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條文中有關時間安排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二條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