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商議決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2003年3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
第三條 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在學校修完規定的學業后,頒發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 學校擁有兩個校區,本部校區地處寧波鄞州高教園區,奉化校區位于寧波奉化區。下設8個二級學院及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基礎課教學部,共有30個高職專科招生專業。現有教職工550余人,全日制高職本專科學生近萬人。
第五條 學校堅持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應用型人才為目標,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增強綜合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實現了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實力的持續提升。學校注重國際化辦學特色,積極開拓與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英國等國家和地區合作辦學,為學生創造更多到國外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積極與泰國、波蘭等東南亞、中東歐國家學校合作,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近來年,學校獲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平安校園、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中國會展業優秀院校、教育部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教育部產學研合作優秀案例、國家職業教育與產業協同創新試驗區示范項目單位、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前50強示范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省課堂教學創新校、省示范性職教集團、省示范教師發展中心校等20余個國家及省級榮譽。在武書連2019年中國高職高專排行榜中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在“中國一流高等職業學院”排名中排第5名,學校國際化總體水平在全省高職院校中排位一直名列前茅。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0年提前招生擬招生計劃230名。招生專業、面向對象、計劃數、學制及學費等情況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招生計劃 | 學制 | 學費(年) |
工商企業管理 | 普高 | 10 | 三年 | 6000 |
電子商務 | 普高 | 10 | 三年 | 69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普高 | 20 | 三年 | 6600 |
應用英語 | 普高 | 20 | 三年 | 6900 |
會計 | 普高 | 20 | 三年 | 6900 |
投資與理財 | 普高 | 20 | 三年 | 6000 |
金融管理 | 普高 | 20 | 三年 | 6000 |
園林技術 | 普高 | 45 | 三年 | 6300 |
園藝技術 | 普高 | 35 | 三年 | 浙江戶籍免學費 |
酒店管理(開元班) | 普高 | 30 | 三年 | 6000 |
總計劃 | 230 |
注:
1、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公布文件為準,其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為教育部中德諾浩高技能汽車人才培養助推計劃,特色培養部分費用2425元/年由企業另收。
2、酒店管理專業與浙江開元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培養。
第四章 考生報名
第七條 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
1、已取得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報名資格;
2、參加過10門科目的學考并具有各科學考成績;
3、所有學考科目等級在D等及以上;
4、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第八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2020年5月11日12:00—5月28日17:00期間,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可登陸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www.nbcc.cn/zsw/),根據網上提示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位考生填報1個專業志愿。凡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無效報考,不再另行通知補報。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第九條 報名資格審核結果查詢及確認。考生請于5月30日9:00-6月3日12:00前登陸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提前招生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并進行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網絡確認。考生需在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報名系統中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并根據系統提示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確認報考信息,逾期未確認或未上傳身份證材料,視為放棄資格,不再參加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綜合分數評價。
第五章 成績構成
第十條 考生總分為200分,成績組成及計劃方式如下:
普高招生考生總分由10門學考折算成績(140分,占70%)、指定科目學考成績(40分,占20%)、素質特長記分(20分,占10%)構成。總分計算公式=學考折算成績之和*1.4+指定科目學考成績分值+素質特長記分。
第十一條 普高招生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標準如下: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換算成績 | 10 | 8 | 6 | 4 |
第十二條 普高招生考生各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賦分標準為:A為40分,B為30分,C為20分,D為10分,普高各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名稱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各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 |
工商企業管理 | 普高 | 數學 |
電子商務 | 普高 | 英語 |
應用英語 | 普高 | 英語 |
會計 | 普高 | 數學 |
投資與理財 | 普高 | 數學 |
金融管理 | 普高 | 數學 |
園林技術 | 普高 | 技術 |
園藝技術 | 普高 | 生物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普高 | 技術 |
酒店管理(開元班) | 普高 | 語文 |
第十三條 素質特長記分賦分項目及標準。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鼓勵具有特長并在各類比賽中表現突出或符合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規定政策的考生報考,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分,考生必須認真核對以下所列項目及證書的頒發部門,明顯不符合要求的,不再上傳,具體如下:
序列 |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1 |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限田徑、籃球、足球、健美操、跆拳道、排球、網球、乒乓球、羽毛球、體育舞蹈、木球項目) | 省級(含)以上比賽獲團體或個人前6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20分 | 限各體育、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 其它部門組織的不予認定。其中團體項目賦分減半。 |
地(市)級比賽獲團體或個人前6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5分 | |||
縣(市、區)級比賽獲團體或個人前3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2 | 國家等級運動員(田徑、籃球、足球、健美操、跆拳道) | 國家一級 | 20分 | 限各體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
國家二級 | 15分 | |||
3 |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美術、音樂、舞蹈、器樂文藝比賽 | 省級(含)以上比賽獲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5分 | 限各類教育、文化、宣傳部門組織,其它部門組織的不予認定。其中團體項目賦分減半。 |
地(市)級(含)比賽獲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4 | 參加鋼琴、聲樂、器樂業余考級并獲相應等級 | 個人九級(含)以上 | 20分 | 限全國考級主委會、浙江省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組織的考級,高校及其它部門組織的不予認定。 |
個人六級(含)至八級 | 15分 | |||
個人四級(含)至五級 | 10分 | |||
5 | 榮譽類 | 省級及以上 | 15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 |
地市級 | 10分 | |||
縣區級 | 5分 |
注:有素質特長且符合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規定記分的考生,須在2020年5月30日9:00-6月3日12:00期間登陸學校招生網提前招生系統上傳素質特長證明材料。因照片或圖章不清晰無法準確辨認的,視為無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素質特長序列中同類記分項目按最高記分額度為準,不可以累計。素質特長類記分最高20分,不符合素質特長記分條件的不計分。
查驗通過后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開學后凡有素質特長記分的錄取考生統一查驗原件,若存在與原件不符,偽造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以專業為單位錄取,根據總分高低,按照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5的比例確定備錄考生(含順序號)的名單。
若遇總分相同,普高招生考生按具有素質特長記分的考生優先錄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則按指定的核心學考科目等級高低優先錄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考科目的等級高低順序和優先等級排序;若仍相同則視高中階段具備選修課程學分高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若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則按照該專業報考人數的85%(四舍五入原則)執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十嚴禁”,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七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考生根據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凡顯示擬錄取的考生可選擇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陸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條 凡被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校、轉專業。若確因身體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按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申請。
第七章 體檢
第二十一條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具有高考體檢資格的醫院自行體檢或參加中學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因身體原因不符合專業報考相關條件的考生請慎重報名。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進行復檢,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復檢不合格的學生可作退學處理。
第八章 違規處理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第二十五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 咨詢電話:0574—8812223388122255
第二十七條 監督電話:0574—87415810
第二十八條 招生網網址:http:// www.nbcc.cn/zsw
第二十九條 招生指定郵箱:nbcczsb@nbcc.cn
第三十條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同時還設有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公共外語課語種為英語。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5月8日
附件: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提前招生時間進程表
時間 | 完成內容 | 說明 |
5月11日12:00-5月28日17:00 | 網上報名 | 網址http://www.nbcc.cn/zsw/逾期系統關閉; |
5月30日 | 公布各專業資格審核通過名單 | 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查看本人審核情況; |
5月30日9:00—6月3日12:00 | 上傳身份證正反面 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 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工作 | 考生登陸學校招生網進入提前招生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操作。逾期未完成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不再另行通知。 |
5月30日9:00—6月3日12:00 | 素質特長學生上傳佐證材料 | 須符合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章程規定的記分范圍和條件,在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上傳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不再補交。 |
6月6日 | 符合素質特長記分考生審核結果查詢 | 登陸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查看記分審核情況; |
6月9日 | 公布考生總成績、各專業擬錄取、備錄取分數線、考生本人錄取情況 | 各專業預錄取、備錄取分數線在招生網上公布,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查看本人情況; |
6月10日 | 將考生名單及錄取狀態上傳到考試院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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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6月17日 | 根據考試院統一安排完成擬錄取確認及備錄取轉擬錄取等后續工作。 | 根據考試院統一安排 |
以上時間若有調整,詳見學校招生網上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