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20〕12號)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南京林業大學2020年繼續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在南京校區學習,招生計劃數不超過南京林業大學2020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備創新潛質、品學兼優、素質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蘇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均可報名:
(一)競賽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化學、物理、生物、信息學)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或者科技類、人文社科類競賽(競賽項目詳見附件1)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
(二)學業優秀類: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四星級高中及素質教育推進好、與南京林業大學人才培養有合作聯動中學的考生高中階段有三個及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在全年級同科類排名前20%(含)。其他高中的考生,高中階段有三個及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在全年級同科類排名前5%(含)。
(三)思想品行類:高中階段獲得市級(設區市)(含)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務、思想道德方面表現突出并獲政府部門頒發的市級(設區市)(含)及以上獎勵。
(四)創新潛質類:對資源、生態及環境等南京林業大學特色學科相關領域具有濃厚興趣、且高中階段在國內外相關專業學習實踐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或者在其它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詳細資料說明、或佐證材料),經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認定的具有創新潛質。
以上考生申請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應在南京林業大學規定的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三、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詳見附件2。
以報名條件(四)“創新潛質類”報名的考生,填報專業限定在與其創新潛質相對應的專業。如填報專業與潛質不符,則不享受綜合評價錄取相關政策。
四、報名辦法
南京林業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需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bm.chsi.com.cn),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包括:
1.申請表(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
2.符合報名條件相關以及其他綜合素質優秀的證明材料(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3.教務部門提供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期末成績匯總表(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負責人簽字);
4.江蘇省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匯總表(須加蓋中學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可讀,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報名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考生報名時,即在報名系統中自助繳納報名測試費(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招生簡章,對照條件慎重考慮,繳費之后概不退款)。
報名及繳費時間: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9日16:00。
五、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視為初審不通過),并將考生初審情況折算為“初審分”(滿分200分),擇優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經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將于6月10日前在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和報名系統中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于6月25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參加面試。逾期未確認者將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與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學生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面試分”滿分為200分。
為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下的招生考試工作、保障考生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資格復審與面試等工作將在高考之后進行,具體安排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并通過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njfu.edu.cn)。
(三)入選與公示
南京林業大學根據“學校考評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數3倍的范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名單經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并在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凡有舉報并經查實,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六、錄取規則
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必測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南京林業大學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學校考評分、選測科目等維度進行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形成綜合評價分(滿分960分),評價方法如下:
維度 | 分值 | 備注 |
高考成績 | 480 | 高考成績(含各項政策加分)不進行折算,直接計入綜合評價分 |
學校考評分 | 400 | 學校考評分滿分400分,其中初審分滿分200分,面試分滿分200分 |
選測科目 | 80 | 選測科目有一門“A+”等級加40分,“A”等級加30分,其余等級不加分 |
根據進檔考生的綜合評價分及專業志愿填報情況,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綜合評價分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高考成績、學校考評分和選測科目等級、參考考生高中階段體育科目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學校轉專業優惠政策,報名資格不受轉專業基本條件限制。
七、監督機制
1. 南京林業大學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過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電話:025-85427248。
2.中學及學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須客觀、真實,由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公章方為有效。所在中學須對學生中學階段成績排名、推薦名單和錄取結果等進行張榜公示,以接受社會監督。
3. 對在招生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或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南京林業大學將考生的違規事實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八、咨詢方式
電話:025-85427320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號
郵編:210037
網址:http://zsb.njfu.edu.cn
微信: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
九、其他
1.南京林業大學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事宜;
2.本簡章由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競賽類項目表
附件2: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