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浙教試院[2016]13號《高職提前招生管理辦法》和《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要求》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地方性高等職業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浙江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 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學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訓,潛心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形成了高職教育、開放教育、農民教育、社區教育“四位一體”辦學特色格局。
第五條學校位于湖州市高教園區,校本部占地面積601畝,校園建設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文氣息,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學資源,產學合作廣泛。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計劃400名。
序號 |
學院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招生對象 |
1 |
物流與信息工程學院 |
連鎖經營管理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2 |
物流與信息工程學院 |
軟件技術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3 |
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4 |
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5 |
建筑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6 |
建筑工程學院 |
建設工程管理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7 |
建筑工程學院 |
市政工程技術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8 |
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 |
文秘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9 |
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10 |
商貿與經濟管理學院 |
國際貿易實務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11 |
商貿與經濟管理學院 |
電子商務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12 |
商貿與經濟管理學院 |
互聯網金融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13 |
商貿與經濟管理學院 |
市場營銷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合計 |
400 |
|
第四章報名與審核
第七條報考對象:符合2020年普高招生考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普高招生考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第八條報名方式: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2020年5月12日8:30-5月26日17:00期間,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zs.hzvtc.net.cn/),進入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報名并填報志愿。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位考生允許填報一個專業。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網上點擊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可在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查詢報名結果,湖州職業技術學院在報名結束之后統一進行審核。
報名咨詢方式
(1)現場咨詢: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6113辦公室)
(2)網絡咨詢: http://zs.hzvtc.net.cn /
(3)電話咨詢:0572-2363678
第九條 報名繳費: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提前招生考試費。
第五章折算成績
第十條 考生成績由考生浙江省高中學考成績折算而成。
第十一條 折算成績依據: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歷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換算成績如下表,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數據為準,10門學考科目總分按照公式為滿分300分。(以省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為準)
往屆考生“技術”科目成績折算以原“通用技術”科目成績等第替代。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換算成績 |
30 |
27 |
24 |
21 |
15 |
第十二條 成績折算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實施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六章體檢與錄取
第十三條體檢
1.參加體檢對象:所有報名考生。
2.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堅持“六不準”、“十嚴禁”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2.學校專業培養以英語為外語考試的語種。
3.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4.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5.以考生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歷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10門科目學考等第換算成績總分,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多200%的比例確定備錄(含順序號)考生的名單。
在確定“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時,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歷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10門科目換算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確定錄取結果。
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和未錄取名單,規定時間內公布在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將通過短信等方式通知。
以總分優先原則,如出現合計總分同分時,按以下規則進行處理:
(1)如出現學考10門成績科目總分相同,則按照各學考科目的單科成績排序錄取。依次按照學考單科排列順序:語文、數學、外語、歷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
(2)單科成績還是相同的,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
6.招生計劃數多于或等于報名考生人數的情況,則按報名考生8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錄取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不遞補備錄考生。
第十五條在2020年6月底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具體時間請關注招生網,湖州職業技術學院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擇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陸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凡已經被湖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六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
學院監督舉報信箱:jw@hzvtc.net.cn
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572-2364955
第十七條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條收費標準:按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各類獎學金及社會企業獎學金等。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和愛心幫困等各類資助政策,建立了“綠色通道”幫困制度。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府路299號
學校網址:http://www.hzvtc.net.cn
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572-2363678 0572-2361230
附件: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如有變動,以學院提前招生網公布為準)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完成方案報批工作 |
招生院校 |
2020年5月 |
2 |
考生網上報名 |
考生 |
2020年5月12-26日 |
3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招生院校 |
6月10日 |
4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招生院校 |
6月10日 8:30-17:30 |
5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6月12日 8:30-17:30 |
6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招生院校 |
6月13日 8:30-17:30 |
7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6月14日 8:30-17:30 |
8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招生院校 |
6月15日 8:30-17:30 |
9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6月16日 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招生院校 |
6月17日 8:30-17:30 |
11 |
結束網上錄取。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試院 |
6月20日 |
12 |
公示錄取名單。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試院 |
6月22日-7月6日 |
13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