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高職提前招生總成績構成_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六章高職提前招生總成績構成
第六條 所有專業滿分320分。
普高招生考生: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考成績,即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10門課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取5門學考成績作為測算目標,具體算法按下表將每門課程的學考等第轉換為相應的分值,學考折算成績滿分500分)。考生可在規定的查分時間內核對其折算成績(折算成績于6月4日在學校招生網公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
學考等第分數換算表
學考等第 | A(優秀) | B(良好) | C(中等) | D(合格) | E(不及格) |
分值 | 100 | 85 | 70 | 60 | 40 |
考生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方為有效。如未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證明原件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日前傳真給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傳真:0579-86013368),逾期不予受理。由于各省間成績分值不同,根據其成績,無補考、不及格等級的,一律按C(中等)處理,即按70分折算;補考通過成績按D(及格)等級處理,按60分折算;補考不及格按E處理,按40分折算。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以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來計算。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考試藝術類、其他類(除汽車專業)、烹飪類等三個已完成全部考試的類別,使用完整成績。其余類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使用操作成績,有兩次有效操作成績的就高使用。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分辦法
序號 | 專業(方向)名稱 | 考生類別 | 錄取綜合成績計分辦法 |
1 | 服裝表演 | 普高招生考生 | 高中學考500分×0.6+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2 | 戲劇影視表演 | ||
3 | 音樂表演 | ||
4 | 電子商務 | ||
5 | 會計 | ||
6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7 | 媒體營銷 | ||
8 | 商務英語 | ||
9 | 旅游管理 | ||
10 | 休閑體育 | ||
11 | 休閑服務與管理(茶營銷與管理) | ||
12 | 空中乘務 | ||
13 | 人物形象設計 | ||
14 |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 | ||
15 |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影視后期制作) | ||
16 | 攝影攝像技術 | ||
17 | 影視編導 |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分辦法
序號 | 專業(方向)名稱 | 考生類別 | 錄取綜合成績計分辦法 |
1 | 舞蹈表演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舞蹈)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滿分300) +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學前教育) | |||
2 | 戲劇影視表演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影視表演)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學前教育) | |||
3 | 音樂表演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音樂) | |
4 | 電子商務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商業類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2.5(滿分30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5 | 媒體營銷 | ||
6 | 會計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財會類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2(滿分30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7 | 導游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 | 旅游服務:職業技能操作成績×2.5(滿分30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學前教育、體育:職業技能操作成績300分+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學前教育) | |||
8 | 旅游管理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學前教育)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 | |||
9 | 休閑體育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體育)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 | |||
10 | 休閑服務與管理(茶營銷與管理)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學前教育)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 | |||
11 | 空中乘務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1.25(滿分150) +視頻測評(滿分15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學前教育)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0.5 (滿分150) +視頻測評(滿分15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舞蹈)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體育)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文秘 | 文秘、 財會: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150分+視頻測評(滿分15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財會類 | |||
12 | 人物形象設計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服裝類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5/3(滿分30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人物形象設計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工藝美術)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300分+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
13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
14 |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 | ||
15 |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影視后期制作) | ||
16 | 攝影攝像技術 | ||
17 |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影視后期制作)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算機類 | 職業技能操作成績×2(滿分300)+素質特長測評20分=320分 |
(3)特殊專業空中乘務視頻測評
根據專業特點,空中乘務專業須進行視頻測評,測評時間:2020年6月6日-7日,其他專業不進行該項測評。視頻測評利用“小藝幫”APP軟件平臺進行,具體要求詳見《“小藝幫”APP軟件平臺報考的規定》(該規定方案在本校招生網站另行公布)。報送的視頻作品須獨立自制完成含視頻、音頻的壓縮包(文件名統一以身份證號組成命名,并于6月4日24時前上傳“小藝幫”APP軟件平臺系統。
(4)視頻作品測評:
①制定測評方案。由高職提前招生小組會同專業帶頭人制定視頻作品測評方案(測評方案在本校招生網站另行公布)。
②成立空中乘務專業視頻作品測評組。測評組由5-7名人員組成(設組長1名),測評人員在學校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庫成員數不少于測評人員數的3倍,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專家庫成員數的三分之一。
③測評組根據測評方案,對考生提交的作品(含視頻、音頻壓縮包)進行逐一測評,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④測評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實行全程錄像。
⑤ 素質特長項。由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小組按下表要求對考生逐個評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行業職業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國家相關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 |
二等獎(或第二名) | 15分 | ||
三等獎(或第三名) | 12分 | ||
地市級中等職業技能大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 |
二等獎(或第二名) | 8分 | ||
三等獎(或第三名) | 6分 | ||
職業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20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18分 | ||
國家級比賽前三名 | 16分 | ||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 15分 | ||
省級比賽第四到八名、地市級前三名 | 12分 | ||
國家級文藝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
省級文藝比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 | 15分 | |
二等獎(或第二名) | 13分 | ||
三等獎(或第三名) | 11分 | ||
地市級文藝比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 | 10分 | |
二等獎(或第二名) | 8分 | ||
三等獎(或第三名) | 6分 | ||
國家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新競賽 |
省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 | 15分 | |
二等獎(或第二名) | 13分 | ||
三等獎(或第三名) | 11分 | ||
地市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 | 10分 | |
二等獎(或第二名) | 8分 | ||
三等獎(或第三名) | 6分 |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 | 2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
縣級組織的各項比賽 | 一等獎(或第一名)、二等獎(或第二名)、三等獎(或第三名) | 5分 | 限政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美協主辦的比賽項目 |
同時符合上述多個條件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分??忌刭|特長項成績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