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
第三條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以就業為導向,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五條校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站前大道2685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郵政編碼:312000。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應屆普高招生考生)安排高職提前招生計劃294人,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表
招生對象 | 招生專業 | 計劃 | 學制 | 二級分院 | 學費參考(元/年) |
應屆普高招生考生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50 | 3年 | 設計與藝術學院 | 66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0 | 3年 | 交通學院 | 7500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40 | 3年 | 6600 | ||
現代紡織技術 | 46 | 3年 | 鑒湖學院 | 6000 | |
紡織品檢驗與貿易 | 30 | 3年 | 6000 | ||
紡織品設計(染織藝術設計方向) | 48 | 3年 | 6000 | ||
釀酒技術 | 15 | 3年 | 6000 | ||
染整技術 | 35 | 3年 | 6000 | ||
合計 | 294 | ? | ? | ? |
注:
1、學校2020年招生計劃具體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2、以上為去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20年具體收費根據當年省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第四章報名辦法
第七條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當年高考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應屆普高招生考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考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一)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即參加過10門科目的學考并具有各科學考成績,其中學考科目等級為E不得超過2個。
(三)需取得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結果,且終評等第要求B等第及以上。
第八條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凡符合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限報1個專業志愿。
報名時間:5月15日08:30—5月29日16:00,報名信息遞交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第五章計分辦法及入圍比例
普高招生考生總分200分,由10門學考折算成績之和*1.8(180分,占90%)、素質特長記分(20分,占10%)構成。
總分計算公式=學考折算成績之和*1.8+素質特長記分。
其中:學考折算成績之和=(語文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語文成績權重+數學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數學成績權重+英語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英語成績權重+政治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政治成績權重+物理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物理成績權重+歷史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歷史成績權重+化學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化學成績權重+生物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生物成績權重+地理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地理成績權重+技術學考等第換算成績×所報考專業技術成績權重)×10 。
第九條成績折算辦法。
1、學考折算成績計分辦法
根據高中學考成績等地換算規則和對應專業學考科目成績權重的設置,折算成績。
1)高中學考成績折合分由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等第換算而成,換算關系如下表: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換算成績 | 10 | 9 | 8 | 7 | 3 |
注:高中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提供的最新數據為準。
2)對專業的學考科目成績權重設置
專業 | 學考科目成績權重(%)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外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政治 | 技術 |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10 | 15 | 15 | 15 | 10 | 5 | 5 | 5 | 10 | 10 | 100 |
釀酒技術 | 10 | 10 | 5 | 5 | 15 | 15 | 5 | 5 | 10 | 20 | 100 |
現代紡織技術、紡織品檢驗與貿易、紡織品設計(染織藝術設計)、染整技術 | 10 | 10 | 15 | 5 | 10 | 5 | 5 | 10 | 10 | 20 | 1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 | 12 | 12 | 12 | 12 | 8 | 8 | 8 | 8 | 8 | 12 | 100 |
2、素質特長記分賦分項目及標準。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鼓勵具有特長并在各類比賽中表現突出或符合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規定政策的考生報考,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分,考生必須認真核對以下所列項目及證書的頒發部門,明顯不符合要求的,不再上傳,具體如下: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項目表
類別 | 項目 | 說明 | 計分值 |
學科與 科技創新 | 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省級一等獎及以上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5分; 地市級一等獎15分、二等獎13分、三等獎10分; |
文藝(僅限聲樂、器樂、舞蹈、戲劇、美術、書法、演講項目) | 聲樂、器樂、舞蹈、戲劇、美術、書法、演講比賽 (限個人項目) | 限教育、文化、宣傳等主管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
體育(僅限籃球、足球、田徑、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術、游泳項目)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一級20分、二級18分 | |
體育比賽 | 限體育、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省級第三名及以上20分;第四到六名18分;第七、八名15分; 地市級前三名15分、第四到六名13分;第七、八名10分; 縣(市、區)級前三名10分、第四到六名8分;第七、八名5分; (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備注:(1)獲得獎項必須為高中階段且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取得。(2)同一項目計分不得累加,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計分,不同項目累加總分不得超過20分。(3)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項目省級一等獎及以上是指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省級一等獎(或前三名)。(4)體育比賽項目省級第三名及以上是指國家級前八名或省級前三名。 |
注:有素質特長且符合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規定記分的考生,須在2020年5月15日-29日之間登陸學校招生網提前招生系統上傳素質特長證明材料。因照片或圖章不清晰無法準確辨認的,視為無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查驗通過后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開學后凡有素質特長記分的錄取考生統一查驗原件,若存在與原件不符,偽造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錄取無效,取消學籍注冊資格。
第十條入圍比例。
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學校將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確認工作,確認后方可取得被錄取資格,具體確認原則如下:
1)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學考等第折算成績(占總分90%)及素質特長計分成績(占總分10%),總分滿分200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300%設置分數線(分數線上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300%,則全部入圍。
2)高中學考等第以“服務平臺”提供的數據為準,具體各專業入圍分數線將于6月8日在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公布,同時公布入圍考生名單,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能滿足專業要求。
第十三條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如某專業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相應招生計劃數,則按照報考人數的90%執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遇小數點按“四舍五入”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1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十六條確定備錄名單。
1、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2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備錄名單。
2、實行一檔多投的錄取方法將出現考生放棄錄取情況,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學校將在備錄考生中依次擇優遞補錄取。
第十七條按照“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總分及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擇優錄取,直到額滿為止。
第十八條當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考單科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單項等第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學考的單科順序根據專業的不同分別排序如下:
1、釀酒技術:技術、化學、生物、語文、數學、政治、英語、物理、地理、歷史。
2、現代紡織技術、紡織品檢驗與貿易、紡織品設計(染織藝術設計)、染整技術:技術、英語、政治、數學、化學、語文、地理、生物、物理、歷史。
3、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物理、數學、英語、技術、語文、政治、化學、生物、歷史、地理。
4、計算機信息管理:數學、英語、物理、語文、化學、技術、政治、生物、歷史、地理。
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單項等第排序: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若仍同分,可根據考生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經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備錄考生名單在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公布,6月10日提交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
第二十條擬錄取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陸服務平臺進行錄取選擇。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對錄取名單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一條公示結束后,將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高職提前招生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七章體檢
第二十二條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二十三條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復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八章實施進程安排
第二十四條進程安排如下:
序號 |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1 | 考生網上報名及初審。 | 5月29日16:00前 |
2 | 公布入圍名單及分數線。 | 6月8日 |
3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6月10日前 |
4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6月10日8:30-17:30 |
5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6月12日8:30-17:30 |
6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6月13日8:30-17:30 |
7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6月14日8:30-17:30 |
8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6月15日8:30-17:30 |
9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6月16日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6月17日8:30-17:30 |
11 | 結束網上錄取。 | 6月20日 |
12 | 公示錄取名單。 | 6月22-7月6日 |
13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 |
以上時間為初步安排時間,具體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進程再作修改。屆時請及時關注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的公告。 |
第九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五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七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九條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院紀委監督電話:0575-88009038
E-mail:zjipcjw@163.com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一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本校錄取的參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二條考生填報的所有信息均有可能作為高職提前招生考試信息發布以及錄取通知書郵寄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考生確保準確、暢通。
第三十三條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梅山校區);郵政編碼:312000
招生咨詢: 電話(0575)88009064 / 88009128 / 88009063/88009130 / 88009125 / 88009123
傳真:(0575)88009063
考務咨詢:電話(0575)88009091/88009098
學校網址:http://www.zjipc.com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