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49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0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完善高等職業教育人才選拔辦法,積極探索建立高職院校多種形式選拔學生的新機制,選拔具有高技能的優質生源,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準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之一,有著百年辦學歷史,前身為創建于1914年的“寧波公立甲種商業學校”,被譽為“寧波商幫文化的搖籃”。學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高職優質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第三條 學校畢業生頒發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 學校以就業為導向,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第五條 學校位于中國商業名城、現代化的港口城市——寧波,占地面積964畝,其中本部占地401畝,寧海校區150畝,慈溪校區413畝,建筑面積近28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126人,成教學生6375人。現有教職員工635人,專任教師41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73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310人。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學生所獲獎技能競賽項目確定學生錄取專業,學生錄取專業為該競賽相關或相近專業。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向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申請錄取。
第四章 申請條件和方法
第七條 符合浙江省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的浙江省籍應屆中職畢業生,且已辦理浙江省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
4、中職期間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
第八條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可按以下方法申請免試升學:
1、學生向所在中學申請,填寫《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并經所在中學、當地招辦審核、蓋章。
2、學生所在中學按報考條件對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向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提供加蓋中學公章的學生情況材料。材料包括:
(1)經中學及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并蓋章的《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原件(一式兩份);
(2)獲獎證書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一式兩份);
(3)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A4紙復印,一式兩份);
(4)《2020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名證》復印件(A4紙復印,一式兩份);
(5)考生所在學校公示說明(加蓋中學公章一份)。
3、申請截止時間: 2020年6月30日。(如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最新通知,以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的時間為準)
第五章 審核錄取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學生及學生所在中學提供的材料對學生信息進行審核。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將擬錄取學生名單在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zbti.edu.cn/)上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同意后向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單獨考試招生。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十一條 免試升學錄取學生學費、住宿費與學校2020年其他招生形式錄取的高職學生相同,參照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在校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特殊貢獻獎學金和寒窗獎學金的評定。
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招生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免試升學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嚴格按照 “程序公開,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574-87422699
第十五條 考生及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考試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對學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學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七條 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設計專業第一學年在寧波本部就讀,第二學年起在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寧海校區就讀。應用電子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和工業機器人專業第一學年在寧波本部就讀,第二學年起在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慈溪校區就讀。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網址:http://www. zbti.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zbti.edu.cn
學校地址: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
聯系電話:0574-87422148
傳真:0574-874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