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2020“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的優秀學生,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
浙江省代碼:0033 國家代碼:11842
第三條 辦學層次、類型和基本情況:
浙江省政協主辦、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學校秉承“崇德重智,樹人為本”的校訓,堅持“教學服務型大學”的辦學定位。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貸及大額的獎學金助力學生成長成才,多年來,學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97%以上、創業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畢業生在杭州就業。
第四條 學校地址:
拱宸橋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8號
楊汛橋校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2016號
入學戶籍地:杭州市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計80名。
類別 | 專 業 | 學制 | 計劃數 | 學費 (元/年) | 選考科目 |
普通類 | 市場營銷 | 四年 | 15 | 26000 | 不限 |
普通類 | 秘書學 | 四年 | 15 | 26000 | 不限 |
普通類 | 朝鮮語 | 四年 | 15 | 26000 | 不限 |
普通類 | 旅游管理 | 四年 | 15 | 26000 | 不限 |
普通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茶文化貿易方向 ) | 四年 | 20 | 26000 | 不限 |
合 計 | 80 |
第六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浙江樹人學院普高統招計劃。
第四章 報名辦法
第七條 報考條件: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2、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且3B(含)以上。
4、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
5、浙江樹人學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合并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6、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
第八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符合選考科目要求,各專業(類)均可報名。
3、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5日)
4、網上報名流程:申請人登錄(http://zs.zjsru.edu.cn/)浙江樹人大學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提交《浙江樹人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所有申請材料按要求以圖片形式上傳,上傳截止時間為(6月5日)。文件上傳嚴格按照系統順序進行,圖片為jpg格式,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2M/張。
5、報名申請材料上傳要求
(1)報名申請表:根據報名系統頁面顯示的“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申請表”認真填寫個人報名信息,用A4紙打印浙江樹人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后掃描或拍照并上傳)。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不超過5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掃描或拍照并上傳;報到當天原件需攜帶核查。獲獎相關材料未按時按要求上傳,不予認可。
(3)考生本人身份證掃描或拍照并上傳。
第五章 考試與選拔
第九條 資格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組織成立材料評審專家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最終確定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總計劃數的5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評審結果將在浙江樹人學院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浙江樹人學院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
初審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滿分100分)+素質特長分(滿分10)。
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計1分。
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滿分為10分。素質特長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認定。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的即可獲得素質特長分10分。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備注 |
1 | 學科競賽類 |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
2 | 科技創新類 |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 須第一發明人 | |||
3 | 語言文學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
全國性中學生作文比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
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 | ||||
4 | 藝術特長類 | 浙江省藝術特長水平測試 | A級 | 不限高中階段 |
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活動;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8名 | 限個人項目 | ||
省級比賽前5名 | ||||
5 | 體育特長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 不限高中階段 |
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前8名 | 限個人項目 | ||
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前5名 | 限個人項目 |
注:①取得上述成果之一的即可獲得素質特長分10分;
②未列入項目,一律不加分;
③以上成果未特別注明“不限高中階段”的,均需在高中階段取得。
第十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網上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
2、報名考試費
(1)報名考試費:浙江樹人學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140元。
(2)考試費收繳: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6月13-6月17日)辦理繳費。繳費方法詳見浙江樹人大學招生網(http://zs.zjsru.edu.cn/),根據相關提示進行繳費。
3、繳費完成后,根據日程安排,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1、測試時間、地點
綜合測試時間:2020年7月15日
綜合測試地點: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2016號浙江樹人大學楊汛橋校區。
2、測試內容與成績評定
① 學校綜合測試以考察學生語言組織、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作溝通、創新發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滿分100分。
② 綜合測試成績同分時,按本《章程》第九條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低排序,仍同分時,按語數外三門學考折算成績高低排序,仍同分時,按語數外單科學考等級折算成績高低排序。
3、如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5倍,所有考生直接進入綜合測試。
4、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5、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學校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0年高考,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浙江樹人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 報名 | 網上報名:登錄浙江樹人大學招生網http://zs.zjsru.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報名申請材料。 | 5月18日-6月5日 |
資格 審查 | 審查考生材料,確定浙江樹人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 | 6月8日-6月11日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6月12日 | |
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醒完成繳費 | 6月13日-6月17日 |
完成繳費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 6月18日-7月14日 | |
綜合素質測試 | 7月15日 | |
考生可登錄浙江樹人大學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7月18日 | |
學校招生網公告入圍分數線及公示擬入圍考生名單,公示結束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 7月18日起 | |
志愿填報 | 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浙江樹人學院提前批志愿及相應專業 | 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
錄取 | 根據考生志愿填報和考分情況錄取 | |
入學 注冊 |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 2020年9月(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
第十三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5%+學校綜合測試成績×2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學校綜合測試成績 | 高考總分成績 |
15% | 25% | 60% |
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其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參考其高考成績,高考成績也相同的,按語數外三門學考折算成績高低排序,仍同分時,依次按語數外單科學考等級折算成績高低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根據“三位一體”招生計劃總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且滿足未滿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尚未完成的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調劑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十五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三位一體”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招生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8297019。
第十八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招生咨詢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sru.edu.cn/
咨詢電話:0571-88297000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