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學院2020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池州學院
二、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園區1號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招生專業范圍 |
學制 |
學費 (元/年) |
備注 |
知識產權 |
45 |
不限 |
2 |
3500 |
|
英語 |
45 |
不限 |
2 |
3850 |
|
歷史學 |
60 |
不限 |
2 |
3500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100 |
裝備制造大類機電設備類或自動化類、能源動力與材料大類電力技術類、電子信息大類 |
2 |
3900 |
|
環境工程 |
50 |
資源環境與安全大類地質類或測繪地理信息類或環境保護類、生物與化工大類、輕工紡織大類輕化工類、水利大類水文水資源類或水土保持與水環境類、土木建筑大類建筑設計類或土建施工類或建筑工程管理類 |
2 |
39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50 |
不限 |
2 |
3500 |
|
電子商務 |
50 |
財經商貿大類、電子信息大類 |
2 |
3500 |
招生計劃(含退役士兵單列計劃、技能大賽獲獎免試生計劃)
六、報名
(一) 報名時間
2020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時段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二)報名辦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試”進行報名。考生在填報個人信息的同時自行采像,并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報考池州學院的一個招生專業,且不得報考其他學校。所有信息填報完畢并核對無誤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
考生填報的信息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填報虛假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
具體報名流程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關注微信公眾號。
考生報名基本信息填報完成后,報名系統即時生成考生號。考生報名完畢后,可再次登錄微信小程序查詢報考信息和資格審核狀態。
(三)資格審核
考生專科畢業學校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不符合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條件的考生,如不能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等將不能審核通過。
池州學院負責考生資格復審,審核不通過將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時報省考試院。
(四)重新填報志愿
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于5月26日-28日再次登錄小程序重新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報志愿機會。審核通過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五)退役士兵報名
我省高校畢業具有普通高職(專科)學歷的非應屆畢業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須聯系原畢業高職(專科)院校,由原畢業院校審核其報名資格,填寫《普通高校專升本考生學籍表》報省考試院后,方可通過微信小程序報名并填報相關信息。
退役士兵須在報名系統中勾選“退役士兵”項,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退役士兵證、普通高校專升本考生學籍表、其他相關材料的掃描電子版于5月14日前發送至池州學院招生辦郵箱(E-mail:zsb@czu.edu.cn)。
(六)繳費
考試報名費 120 元/生,繳費時間為6月10日-12日。屆時考生訪問池州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czu.edu.cn)進入點擊繳費公告掃描微信支付二維碼繳費。未及時繳費的考生將視為自愿取消報名資格。
七、考試
(一)考試科目及各科目分值
1.2020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實行“2門公共課(各150分)+2門專業課(各150分)”的入學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行聯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分標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公共課科目1 |
公共課科目2 |
專業課科目1 |
專業課科目2 |
1 |
知識產權 |
大學語文 |
英語 |
民法 |
知識產權法 |
2 |
英語 |
大學語文 |
英語 |
綜合英語 |
翻譯與寫作 |
3 |
歷史學 |
大學語文 |
英語 |
中國近代史 |
中國當代史 |
4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高等數學 |
英語 |
模擬電子技術基礎 |
數字電子技術基礎 |
5 |
環境工程 |
高等數學 |
英語 |
環境學概論 |
無機與分析化學 |
6 |
人力資源管理 |
大學語文 |
英語 |
管理學原理 |
人力資源管理概論 |
7 |
電子商務 |
高等數學 |
英語 |
管理學原理 |
市場營銷 |
2.各科目考試綱要另行發布,考生可訪問池州學院招生信息網查看(http://zs.czu.edu.cn)。
(二)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上級通知確定。
2.考試地點安排在本校。
3.考生在考試前一天憑身份證在池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辦公南二樓)領取準考證。
4.在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公布成績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錄池州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czu.edu.cn/)查詢考試成績,時間另行通知。
2.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在成績公布后一周內可提出查分申請。考生填寫《池州學院2020年專升本成績查詢申請表》(屆時在查詢成績公告中下載)發到至池州學院招生辦郵箱(Email:zsb@czu.edu.cn),逾期不予辦理。查分結果如有誤反饋給考生,無誤則不予反饋。查分內容限于錯統、漏統、漏改,寬嚴不查。
八、錄取
(一)錄取規則
1.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由公共課(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英語)成績和專業課成績相加組成。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以下科目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科目順序為:專業課總成績、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英語。若錄取的最后一名出現所有科目分數相同的考生,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期間學業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2.退役士兵考生在單列計劃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條件報考人數的50%且不低于學校總體錄取率。
入伍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考生在通過資格審查、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免試優先錄取。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 號)及《關于做好大中專等學校學生應征入 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號)規定執行。
3.獲得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教育部等部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通過資格審查、學校面試,公示一周無異議者免試優先錄取。錄取辦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招辦〔2014〕2 號)有關政策執行。
(二)錄取控制線
公共課總成績和專業課總成績均不得低于120分,且單科成績不得為0分。
(三)計劃調整規則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缺額計劃將根據各專業未錄取的達線考生人數比例調整到其他專業。
各專業調整計劃數=各專業未錄取的達到錄取控制線的人數/報考池州學院未錄取的達到錄取控制線的總人數*缺額計劃總數,按比例折算后出現小數點的情況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缺額計劃不足以分配時將調整到報考人數最多的專業。
(四)調劑規則
在計劃調整后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接收外校考生調劑。池州學院將根據錄取結果在池州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調劑專業及計劃。
1. 考生申請調劑的專業須與原報考院校專業相同或相近(與原報考院校考試科目完全相同)。
2.申請調劑的考生須達到池州學院錄取控制線,按照學校錄取原則以專升本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以下科目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科目順序為:專業課總成績、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英語。若錄取的最后一名出現所有科目分數相同的考生,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期間學業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3.調劑錄取優先順序為外校相同專業聯考考生、外校相近專業聯考考生、外校相同專業非聯考考生、外校相近專業非聯考考生。
(五)擬錄取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經池州學院2020年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公示,公示時間一周。
九、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普通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普通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省物價主管部門核準的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十、其他須知
(一)本校將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不組織或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校舉報電話:0566-27486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09561,舉報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二)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對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未按時畢業的考生,學校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其入學資格無效。池州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入學時,對考生的身體進行復驗,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病情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對在“專升本”招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 33 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十一、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566-2748992
(二)學校網址:http://www.cz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c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