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入學、獎貸助學及學歷證書_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招生章程
第六章 入學、獎貸助學及學歷證書
第十七條 入學: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逾期兩周不報到者,按照有關規定,視為新生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我院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獎(助)貸政策:學院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以向學院申請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精準扶貧生活補貼”,在我院申請“勤工助學崗”等其它臨時困難補助。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籍期間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在規定學年修完規定的課程,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