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和學院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第三條:學院立足浙江,依托行業,以大土木類專業為主體,以水利水電、建筑藝術類專業為特色,相關專業協調發展,培養生產、建設、管理一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學院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開設有與美國貝茨技術學院的機電一體化技術、與美國圣馬丁大學的水利工程等專業合作辦學。
第四條:學院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印鑒的普通高等學校??疲ǜ呗殻┊厴I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五條:學院辦學地點位于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第六條:學院占地總面積998.9畝,校舍建筑面積17.68萬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建有21個校內實訓基地、12個仿真實訓中心及356個聯系緊密的校外實習基地,為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科類
第七條:學院2020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共352人,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第四章 網上報名
第八條:報名對象及條件
符合當年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風景園林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色盲考生限報。
第九條:網上報名及確認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考試院服務平臺)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從次日起再登錄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提前招生網(以下簡稱:學院提前招生網)進行網上確認。考生只有完成網上報名和確認兩個步驟方為報名成功。
學院將對報名考生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考生可在省考試院服務平臺查詢本人報名審核狀態,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進入選拔環節。
(一)網上報名
凡符合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于5月11日9:00至5月28日16:00,通過省考試院服務平臺(http://www.zjzs.net/)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確認
考生在省考試院服務平臺上報名后次日起,務必在學院提前招生網(https://tqzstj.eduw.cn/)網上確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考生認真閱讀《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承諾書》后在線確認本人承諾,同時上傳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的正反面照片。
(三)考試費用
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第十條:專業志愿填報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填報1個專業志愿;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填報只能填報與報名一致的科類,跨科類填報無效。
第五章 計分辦法
第十一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成績計算方式及分值設置
(一)普高招生考生錄取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考)10門科目組成。對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技術、政治、歷史、地理、化學、生物科目按不同等第進行折算總分,不同等第換算成相應分值,滿分為600分。
總分=全省學業水平考試(學考)10門科目折算成績之和
折算方式如下表:
高中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該考生等級較高的一項成績計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級成績。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錄取成績由職業技能成績折算組成,分為兩類進行總分計算,滿分均為600分。
建筑類總分=全省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成績×5
藝術類(工藝美術)總分=全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2
如有兩次有效操作成績的就高使用。
第十二條:成績查詢與核分。學院提前招生網將在規定時間內開通成績查詢功能。如對成績有疑問,可提出核分申請。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院負責的體制,學院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能滿足專業要求;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五條:根據考生成績的總分,按各專業計劃數的70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中前100%為擬錄取考生,順延600%為備錄取考生。
第十六條:當某一專業考生出現總分相同時:
(一)普高招生考生按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后的單項科目成績依次擇優錄取,單項科目成績優先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技術、歷史、化學、地理、生物,若仍相同,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普高招生考生及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同分且無法區分先后時,則由學院組織同分無法區分先后的考生進行綜合測評,按綜合測評分值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同分考生不參加綜合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最終結果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七條:同分考生綜合測評方式采用在線測試。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理解表達、邏輯思維、價值判斷等方面的素質,綜合測評方案將在學院提前招生網另行公布。
第十八條:若某個專業實際報考考生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則按不超過實際報考考生人數的9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人數(出現小數點則按四舍五入取整數計算),無備錄取考生。
第十九條:擬錄取考生登陸省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省考試院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備錄取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陸平臺進行錄取選擇。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并按規定在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條:凡被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未被錄取的則可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二十一條:學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七章 實施進程安排
第二十二條:招生工作進程安排如下:
注:如有變化,以學院最后通知為準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三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院紀委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1-83864106。
第二十四條: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五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報考學校提前招生,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照片等等各項報名內容均應真實有效、清晰無誤。如有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節選):“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3.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招生咨詢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