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錄取辦法_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選拔程序
1.初審: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對考生申請書面材料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以及個人陳述情況,專家對書面材料進行評定,同等條件下具有理工科學科特長及獲獎層次更高者優先,最終確定通過初審獲得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2.綜合素質測試:初審結果公布后的考試確認環節中,在時間沖突的情況下只允許在報名系統中確認一所學校的測試。測試方式為面試,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將公示無異議的入圍考生數據庫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三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20年統一高考。錄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錄取,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0年普通類一段線且不低于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線下20分。
2.在填報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時,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志愿須在青島科技大學公示的綜合評價招生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3.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并擇優錄取,單項成績順序依次為: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綜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成績*70%(兩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
4.學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形成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學校本專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站進行公示。
5.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十四條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 6月22日23:00前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完成報名;
2.初審結果查詢:6月30日至7月3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3.學校綜合素質測試:7月18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4.學校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7月21日起(以具體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