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在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推進教育改革創新,深化教育評價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在浙江省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計劃在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不超過295人,專業組類別、筆試科目、招生計劃、高考選考科目及專業組內包含專業等信息如下:
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國標碼10248):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248):
注:交大密西根學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僅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進入致遠需通過專門面試。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報名
請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點擊進入)進行網上注冊、報名(選擇“浙江綜合評價/三位一體”招生類型)。請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后打印申請表,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并提交。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二維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5日中午12時。
2.初審
對于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上海交通大學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浙江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準)的優秀考生經審核后,可給予初審優秀。初審結果預計于2020年6月26日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初審優秀、通過的考生須于6月27日(具體時間以考試院公布為準)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上海交通大學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上海交通大學測試和錄取資格。網上確認后,考生須在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中,進行考點選擇(具體時間以后續公告為準),未按時完成選擇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3.筆試
初審通過且完成考點選擇的考生可參加上海交通大學組織的筆試。報考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理科專業組或醫學理科專業組的考生將參加數學、物理二門科目測試;報考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文科專業組的考生將參加數學、語文二門科目測試。筆試將于高考后進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中下載的準考證。筆試成績僅作為入圍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綜合成績。初審優秀的考生可免筆試,直接入圍面試。
4.面試
參加筆試的考生,上海交通大學將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3倍的比例,分別確定校本部理科專業組、校本部文科專業組、醫學理科專業組的面試入圍人選;免筆試考生不占用筆試考生入圍面試名額。面試將于高考后進行,具體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將在“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中通知。請參加上海交通大學面試的考生仔細閱讀《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招生告知書》(見附件下載),按要求簽字確認,并于面試入場時提交(未簽字確認者不得參加面試)。
5.志愿填報
上海交通大學將依據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志愿信息確定預錄取考生的認定專業。考生參加上海交通大學面試即視為確認報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志愿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統一高考招生其他志愿的錄取。
四、錄取辦法
1.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浙江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 1000(綜合成績滿分)=850(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折算成績)+120(面試折算成績)。
考生的高中10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新高考改革前的非應屆畢業生的“技術”科目成績,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兩個科目成績的平均值。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4.交大密西根學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僅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預錄取名單由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浙江省教育考試審核,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正式予以錄取。若強基計劃錄取與綜合評價錄取有沖突,強基計劃錄取優先,錄取工作預計在2020年8月7日前完成。
五、特別說明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綜合評價暨三位一體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請確保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高考選考科目無誤,以免影響錄取。
3.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上海交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上海交通大學申請資助。
5.上海交通大學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6.受新冠疫情影響,學校考核工作將視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行通知;考生應遵守浙江省、上海市相關防疫措施規定,積極配合考務工作。
7.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制
本次在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上海交通大學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郵箱:zsb@sjtu.edu.cn
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