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和招收外國留學生的全日制公辦普通省屬高校。為了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尤其是滿足海南自貿港建設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精神。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教育教學資源情況,學校2020年決定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根據上級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教務處協同招生辦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2020屆)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3.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4.身體符合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與專業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擬為9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與分專業計劃見下表(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為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授予學位 | 招生計劃 |
1 | 社會工作 | 2年 | 法學 | 30人 |
2 | 英語 | 2年 | 文學 | 30人 |
3 | 財務管理 | 2年 | 管理學 | 30人 |
收費標準最終以海南省物價部門核批的標準執行。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收費標準按學生實際入住的宿舍收費標準收取。
四、報名方式
1.郵件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將報名材料于2020年7月28日前發送到招生辦郵箱(zs@hntou.edu.cn),無需郵寄紙質材料。招生辦在接到郵件24小時內會確認回復,如未收到回復,請及時與招生辦聯系。
2.報名材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掃描清晰,彩色,并統一打包以“第二學位+報考專業+姓名”命名,大小在50M以內,未按要求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報名材料不退還。
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報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7月28日。
考試時間:8月7日
公示時間:8月10日-8月14日
六、考核程序
1.學校對報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在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招生網公布通過資格審核的名單。
2.學校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進行網上專業面試,著重考查學生的綜合能力、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
七、錄取與入學
1.錄取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在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擬錄取名單在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2.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憑錄取通知書到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報到。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
(1)本人簽字確認的《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其中,《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和《錄取通知書》需交到報到點,由學校留存。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參照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
八、學生管理與畢業
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九、保障與監督
1.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3.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十、附則
1.學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入學其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3.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上級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上級的相關規定為準。
4.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98-88651897,88651896,88651039(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hnto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hntou.edu.cn
E-mail: zs@hnto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育才路1號(郵編:5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