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0年“二元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0年“二元制”
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職業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職成〔2019〕22號)、《福建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0〕45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二元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0〕56號)等文件精神,確保2020年學前教育專業“二元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二元制招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27號(市區)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二條 學校簡介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漳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專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學院辦學歷史可由龍溪師范學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龍師范傳習所,有著百年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積淀。設有學前教育系、教師教育系、經濟管理系、文化藝術創意系、園林園藝系、食品工程系、電子信息工程系等7個系和馬克思主義學院等,設有小學教育、英語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室內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園藝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等專業;現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8200多人,教職員工401人。
第三條 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一)招生專業、計劃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0年學前教育專業“二元制招考”招生計劃300名,具體如下:
專業 |
合作對象 |
招生計劃數(人) |
學前教育 |
薌城區教育局 |
50 |
龍海市教育局 |
50 |
|
漳浦縣教育局 |
50 |
|
云霄縣教育局 |
50 |
|
詔安縣教育局 |
50 |
|
東山縣教育局 |
50 |
(二)學制三年。
第四條 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試點項目招生對象須為薌城、龍海、漳浦、云霄、詔安、東山等六個縣(市、區)教育局所轄幼兒園在職員工,同時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階段學校畢業(不含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需提供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
3.須為合作企事業單位或行業組織成員單位的員工,并在該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其中應屆中職學校畢業生頂崗實習時間可計入工作時間),需提供勞動合同(應屆中職學校畢業生需提供頂崗實習協議)、社保繳費憑證(或銀行工資流水單)等證明材料。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2020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3.已被2020年高校錄取(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專升本、普通高考、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等)的人員;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法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第五條 考試形式和內容
采取“文化知識考試+崗位技能測試”相結合的閉卷筆試考核方式,總分300分,其中文化知識考試200分,崗位技能測試100分。
“文化知識考試”考查時事政治、學前教育心理學、文化素養;“崗位技能測試”考查主題畫創作。
考生投檔分為文化知識考試、崗位技能測試兩門考試分數相加所得總分。
第六條 錄取規則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分相同且崗位技能測試、文化知識考試成績相同時,須加試一場崗位技能測試,按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二)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個別縣出現生源不足時,從已參加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調劑錄取。
第七條 預錄取和正式錄取
(一)預錄取。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按照單獨考試成績進行預錄取,預錄取信息在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網公示5天,預錄取人數不得超過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下達的“二元制招考”招生計劃。
(二)正式錄取。預錄取名單經福建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并經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程序錄取后,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條 收費標準與報到注冊
(一)學前教育專業學費嚴格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聯合出臺的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核定的標準收費,收費標準為6000元/生?年。若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有新文件規定出臺,則以新文件規定執行。
(二)考生被錄取后,需要根據《入學須知》的相關要求,及時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繳納相應的學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九條 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一)“二元制招考”招生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時,統一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
(二)學生資助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違規處理
(一)“二元制招考”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提出報考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以其它欺詐手段取得“二元制招考”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項目單獨招生考試報考資格的,學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三)凡在“二元制招考”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廳,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章程解釋權歸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招生辦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招生聯系方式、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聯系電話:0596-2525888 2590666 2028007
傳 真:0596-2590666
申訴電話:0596-2525690
學院網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網:http://zsb.zcvc.cn/
通訊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27號
郵 編: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