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日程
日期 | 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對象 | 教室 |
2020-12-26(星期六) | 8:30-11:30 | 政治 | 所有考生 | 詳見《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全國研究生初試政治、外語科目考場安排表》 |
14:00-17:00 | 外國語 | |||
2020-12-27(星期日)上午 | 8:30-11:30 | 練耳 | 視唱練耳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展演樓401 |
作曲 | 作曲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B504 | ||
配器 | 計算機音樂作曲方向考生 | |||
和聲 | 和聲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B604 | ||
曲式 | 曲式方向考生 | |||
復調 | 復調方向考生 | |||
配器 | 配器方向考生 | |||
音樂基礎理論 | 音樂基礎理論方向考生 | |||
中國音樂史 | 中國音樂史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B602 | ||
西方音樂史 | 西方音樂史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105 | ||
中國傳統(tǒng)音樂 | 中國傳統(tǒng)音樂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103 | ||
世界音樂 | 世界音樂方向考生 | |||
音樂美學 | 音樂美學方向考生 | |||
音樂傳播學 | 音樂傳播學方向考生 | |||
音樂文獻編譯 | 音樂文獻編譯方向考生 | |||
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中國傳統(tǒng)音樂(3選2) | 音樂表演與教學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405、A501、A502、A503、A504、A601、A604、B201、B202、B203、B204、B401、B402、B403、B404、B405、B501、B502、B503 | ||
音樂教學法、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2選1) | 鋼琴教育、聲樂教育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301、A302、A303、A304、A305 | ||
音樂教育學 | 音樂教育學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203 | ||
音樂治療學 | 音樂心理與治療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205 |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201 | ||
舞蹈概論 | 舞蹈編導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201 | ||
舞蹈表演各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401、403 | |||
業(yè)務一 | 報考校外招生單位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B102、B104 | ||
2020-12-27(星期日)下午 | 14:00-17:00 | 曲式 | 視唱練耳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B504 |
作曲方向考生 | 與12月27日上午業(yè)務科考試考場一致。 | |||
計算機音樂作曲方向考生 | ||||
和聲方向考生 | ||||
配器方向考生 | ||||
復調方向考生 | ||||
音樂基礎理論方向考生 | ||||
和聲 | 曲式方向考生 | |||
曲式與和聲 | 音樂學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
音樂教育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
音樂表演與教學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
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藝術概論(2選1) |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
中國舞蹈史、外國舞蹈史(2選1) | 舞蹈表演專業(yè)各方向考生 | |||
中外舞蹈史 | 舞蹈編導方向考生 | |||
業(yè)務二 | 報考校外招生單位考生 | |||
備注:
1.考生須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到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qū)參加考試,考生須自備2B鉛筆、黑色簽字筆、削筆刀、橡皮擦、透明墊板、透明文具袋參加考試。首場考試時,還須向考試工作人員提交《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
2.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身體健康和安全,請考生做好個人防護,確保零風險,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應考防疫須知》。
3.考生須于12月26日、27日上午7:30前,下午13:00前到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qū)教學樓A、B棟一樓進行身份驗證和安全檢查,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請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及要求候考,以免誤考。開考前一天下午17點前,考生可憑準考證察看考場;
4.考生只允許攜帶考試證件和上述規(guī)定考試用具到座位就座。進入考場時,個人攜帶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考場物品存放處,本場考試結束方可取回。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電子接收和發(fā)送設備、考試資料等違紀物品進入考場,對違紀和作弊考生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等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屬于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5.政治、外語科目考場安排請查看《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政治、外語科目考場安排表》;專業(yè)考試考場安排請查看《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業(yè)務一、業(yè)務二科目考場安排表》。考試日程如有變化,以考試當日公布為準。
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