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規則_武漢設計工程學院2021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六、錄取規則
(一)武漢設計工程學院參照國內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進行招生。凡報考武漢設計工程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并填報高考志愿。
(二)專業成績使用統(聯)考成績的省份,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專業統(聯)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果投檔成績是綜合分,則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或投檔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錄取。
(三)武漢設計工程學院組織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錄取批次控制線或武漢設計工程學院劃定的分數線,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校考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總分相同,則按照語文、外語、數學依次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武漢設計工程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劃定文化控制線。
(五)如果生源省份(高考改革省份)對錄取規則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