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師范學院2021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體檢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畢業兩年內,下同)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4.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并就讀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5.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需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且必須在志愿填報開始前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等。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應屬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具體證書種類見嶺南師范學院招生目錄。
6. 普通高校畢業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報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普通專升本的招生院校、專業,實行計劃單列;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退役士兵考生(應屆或往屆)免試入讀本年度招收普通專升本的招生院校、專業。
7.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登記在冊,2021年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數據為準);外省戶籍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在校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考費
2021年普通專升本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交費。
(一)預報名。2021年1月25日至28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
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進入“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重要提醒:預報名時,考生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務必準確,考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是錄取入學后注冊學籍的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于錄取通知書郵寄。
1. 考生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歷學籍驗證。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歷驗證”模塊輸入專科畢業證書信息,進行專科學歷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考生須自行前往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網上申請專科學歷認證,報名后續流程請參見第5點。尚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籍查驗”模塊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等信息,進行專科學籍查驗,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兩種。學籍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2. 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就讀外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專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籍驗證,在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后,還需在專科學歷學籍驗證界面上點擊“驗證專科錄取信息”按鈕進行普通高校專科錄取信息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考生報考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專科錄取時的不相符),請自行咨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電話:020-89338633。
3. 參加自學考試且已獲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已成功辦理2020年12月畢業手續,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以報考,在預報名時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后,點擊“自考畢業情況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4. 考生須將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須確保資料真實、完整、清晰),供報名審核:
(1)戶口本(首頁、本人姓名頁)。
(2)已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報名系統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還必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
(3)報考職教師資類專業的,考生還須上傳報考院校招生簡章公布的與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
(4)報考退役士兵類別的,考生還須上傳:A.義務兵退出現役證;B.屬于往屆畢業生的,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C.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退役士兵考生,須上傳立功登記表、立功證書等證明資料。
(5)非廣東戶籍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考生還須上傳有關建檔立卡的證明資料。
(6)符合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結束前上傳相應的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省招生辦審核后,普通專升本錄取前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7)考生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下載《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體格檢查表》,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填報志愿開始前將體檢結果上傳至報名系統中(體檢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1日)。
5. 補交材料說明。
考生預報名時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且在報名期間還未獲得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可選擇“申請補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閱讀并簽訂“補報資料承諾書”后,審核時將考生設置為“待驗證”,設置為“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考生須將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上傳至報名系統,由省招生辦審核,上傳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逾期未提交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不予打印準考證,不安排考試。
6. 資格審核。2021年1月25日至30日為資格審核時間。
考生上傳的資料由省招生辦在網上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待驗證”和“不通過”3種,不通過的將反饋不通過的原因,1月30日18:00前完成所有預報名考生資料審核。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根據不通過的原因,須在1月31日18:00前上傳補充資料,逾期未上傳補充資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選報了嶺南師范學院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由嶺南師范學院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復核。
(二)選擇考試科目。
考生須認真查閱嶺南師范學院的招生簡章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下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詳細了解嶺南師范學院招生專業的相關要求,按嶺南師范學院要求和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考試科目。
(三)確認報名。2021年2月2日17:00報名交費截止。
1. 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確認報名資格。
2. 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參加編排考場座位、打印準考證;逾期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四)報考費。報名考生需交報考費40元/科。
考生按規定考試時間、地點,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經審查材料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或放棄報名,不予退回報考費。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1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共設4門,分別為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150分鐘、卷面滿分值200分。
省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和考試范圍由省教育考試院編寫并公布。校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在嶺南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http://zsb.lingnan.edu.cn),請自行下載查閱。
(二)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考場座位統一編排管理。為了適應網上評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和座位號,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考生準考證。
(三)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表(北京時間)
項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時間 |
科目 |
時間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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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8:00-10:00 |
政治理論 |
15:00-17:00 |
專業基礎課 |
10:30-12:30 |
英語 |
|||
4月11日 |
9:00-11:30 |
專業綜合課 (省統考) |
15:00-17:30 |
專業綜合課 (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命題) |
四、錄取
(一)由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按考生類別(職教師資、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學科門類分別劃定四門考試科目總分和專業綜合課最低控制分數線。嶺南師范學院錄取原則如下:
考生在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兩條最低控制線投檔后,嶺南師范學院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根據考生的四科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優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志愿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志愿進行錄取,如此類推,錄滿為止。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額滿未被錄取時,若服從調劑,在專業組招生計劃尚有空額的前提下,調劑到該專業組尚未錄滿的其他專業,直至額滿為止;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不跨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同分點的處理辦法:四科總分相同(含加分)時,依次按照四科總分(不含加分)、專業基礎課、公共課中政治理論科目、公共課中英語科目、專業綜合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錄取。
(二)具有普通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填報普通高等學校志愿的,將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情況單獨劃線。
(三)服義務兵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普通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今年嶺南師范學院招生相關專業。
(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考生向嶺南師范學院提交相關資料申請保送生資格,經嶺南師范學院審核同意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后,向省招生辦進行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五)考生凡持假證明、假文憑等虛假材料報名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六)逾期未上傳體檢表或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的,不予錄取,已錄取的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五、收費標準
被錄取新生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的規定執行。
六、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新生入學后,嶺南師范學院對新生專科學歷進行復核,復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嶺南師范學院對新生進行體檢復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師范類專業學生自行選擇考取《教師資格證》,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請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對照體檢標準慎重報考。
(三)普通專升本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產學習。普通專升本入學后,嶺南師范學院對新生進行專科畢業資格、思想政治、業務、健康情況復查。復查合格并經注冊后,即成為學校的正式學生,獨立編班或插入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并按插入年級的管理辦法管理。
七、畢業與就業
普通專升本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獲得相應學分,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相應專業人才培養規格,準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普通專升本畢業后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八、其他事項
1.本簡章未盡事宜,將按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最新規定和本校公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嶺南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九、招生聯系方式
地 址:嶺南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處招生科(湛江市赤坎區寸金路29號,郵編:524048)
招生熱線:0759-3183211 網址:zsb.li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