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放棄預錄取資格(四川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高職單招章程要點解讀)
十二、放棄預錄取資格
預錄取結果公示后,個別預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考生本人應在學校招生章程規定時間內(4月9日16:00前)持準考證和身份證的原件、考生及家長簽字的《放棄預錄取申請》原件到學校招生就業處辦理放棄預錄取手續。
只有辦理了放棄預錄取手續后的考生才能參加6月份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未辦理放棄預錄取手續的考生視為同意學校錄取意見。
預錄取結果公示后,個別預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考生本人應在學校招生章程規定時間內(4月9日16:00前)持準考證和身份證的原件、考生及家長簽字的《放棄預錄取申請》原件到學校招生就業處辦理放棄預錄取手續。
只有辦理了放棄預錄取手續后的考生才能參加6月份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未辦理放棄預錄取手續的考生視為同意學校錄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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