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事宜_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可在學籍注冊后申請轉專業,藝術類專業不能轉普通類專業,合格畢業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
(三)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四)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本章程僅適用于四川省內高職單招考生,最終由學校招生考試院負責解釋。
學校高職單招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部門名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考試院
招生咨詢電話:0816-6357995、6358132
6358087、6357507
招生專用傳真:0816-6357996
學校官網:http://www.sca.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w.s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