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建橋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111號 | ||
三、招生層次 |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建橋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建橋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建橋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上海建橋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上海建橋學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1年上海建橋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計算機應用技術(雙語班)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其他專業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2號)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測試安排 | 3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試點院校測試統一開始。具體考場及時間安排,詳見考生準考證。 |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使用志愿填報前取得的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必須全部合格,折算辦法為合格的高中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每門折算成100分,滿分為700分; (二)學校3月27日組織各專業校測。 校測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內容含:文化基礎(150分)、職業與心智(90分)、專業通識基礎(60分);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300分。 (三)錄取辦法:以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加校測科目成績的總分為依據,滿分為1000分;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劃定學校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學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錄取標準。各專業錄取時,對第一專業志愿,按志愿優先原則排序錄取,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四)同分時,依次比較文化基礎成績、職業與心智成績、專業通識基礎成績。 二、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且必須全部“合格”,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 職業技能測試為素質技能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錄取時,以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加素質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分為依據,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劃定學校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學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錄取標準。各專業錄取時,對第一專業志愿,按志愿優先原則排序錄取,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時,優先錄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再同分時,依次比較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成績。 三、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制定的文件(另發)規定執行。 四、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上海建橋學院相應高職專業。具體保送要求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文件)執行。 五、其他錄取辦法的相關說明 (一) 所有高中生必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所有三校生必須參加素質技能測試。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面試資格: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可申請學校專業面試,錄取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參考校測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經面試錄取數不超過各類別計劃數的30%。面試未錄取的考生須與其他考生一起按錄取規則一、二條進行錄取。 面試時間:3月27日13:00-17:00,申請面試考生到上海建橋學院參加面試。面試方案詳見學校招生網。 (三)學校對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單獨提前組織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該專業(面試要求詳見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考生未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直接報考該專業志愿,視為無效志愿。 六、信息確認、準考證下載及面試申請辦法詳見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公告(https://zsb.gench.edu.cn)。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8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住宿費標準 | 新改造裝修校舍4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新建北五、北六校舍5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建橋學院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清云獎學金、卓越獎學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上海建橋學院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建橋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58137877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gench.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zsb.gench.edu.cn 咨詢電話:021-58137880、68130020 | ||
十七、其他須知 | 1.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規定的其他考試;未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文件規定的其他考試。 2.新生注冊、復查: 被上海建橋學院錄取的新生,開學后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要求的予以處理;對所持有關證書、成績造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