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測試與成績_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 測試與成績
第十一條考生成績由基本依據成績折算和綜合測評成績相加而成。基本依據成績為考生參加浙江省高中學考成績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綜合測評時間:單獨考試招生考生:4月17日; 普高招生考生:4月18日。
第十二條折算成績依據
(一)普高招生考生
1.普通高中考生依據成績由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得到,學考成績選十門科目計算,計算后折換成滿分200分,具體計算分值如下: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 A | B | C | D |
語文、數學、英語 | 27 | 22 | 17 | 12 |
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 | 17 | 14 | 11 | 8 |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外省轉入浙江省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后可用于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未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考生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才予以認可。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基本依據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的成績(考生參加的技能考試成績類別須與所報考專業招生類別一致)進行折算,折算成滿分200分,有兩次成績的就高使用。
第十三條綜合測評成績
(一)普高招生考生
1、學校根據基本依據折算成績對普高招生考生以招生專業、類別為單位進行分類排序,各類別分別根據招生計劃數取前500%進行綜合測評(不足500%則全部參加綜合測評),如末位考生同分則一起進入綜合測評。
2、綜合測評滿分200分,測試內容為根據各專業的職業能力要求制定專業測試項目,考生根據報考專業選擇相對應的測試項目。測試以筆試、面試、技能操作、上機等形式進行。具體測試形式將于考試前公布在學校招生網站。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1、學校根據基本依據折算成績對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招生專業、類別為單位進行分類排序,各類別分別根據招生計劃數取前500%進行綜合測評(不足500%則全部參加綜合測評),如末位考生同分則一起進入綜合測評。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的綜合測評滿分200分,測試以筆試形式進行。其中應用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旅游管理、休閑服務與管理、跨境電子商務、應用英語和金融管理專業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其中語文、數學滿分各占比25%,英語滿分占比為50%。其他專業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各科目滿分占比50%。
第十四條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T(滿分400分)由基本依據折算成績J(滿分200分)、綜合測評成績Z(滿分200分)組成。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為:T=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