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則_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校聯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18
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三位一體”報名網址:http://nswyt.hdu.edu.cn
咨詢電話:0571-86915007
電子郵箱:zhaosheng@hdu.edu.cn
第三十七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