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_?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5-891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