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202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由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和上海金融學院于2016年3月合并組建而成。學校起始于著名教育家、會計學家、“中國現代會計之父”潘序倫先生于1928年創辦的中國現代會計教育事業。學校秉承“立信”校訓和“立誠明德、經世致用”的大學精神,以深厚的文化積淀為底蘊,弘揚九十余年辦學傳統,鑄就“誠信為本、學驗并重”的人才培養特色,贏得了廣泛的社會聲譽。學校致力于培養具有“誠信品格、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學校被業界譽為“中國現代會計教育的發源地”和“未來金融家的搖籃”,是一所會計、金融特色鮮明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F有松江、浦東和徐匯三個校區,15個二級學院、38個本科專業,2011年起學校獲得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資格;2020年我校審計學、金融學和應用統計學3個本科專業獲得上海市碩士學位授權審核推薦資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1]1號)文件精神,我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2021年臺灣高中畢業生?,F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考生須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所持證件均需在有限期之內;
(二)參加臺灣2021年學測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至少有一門達到前標級(含),其余二門均需達到均標級(含)以上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視申請者的人數和水平確定,采取擇優錄取原則。
申請我校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學校公布的以下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4個專業作為本人專業志愿,招生專業目錄如下:
001會計學 |
002審計學 |
003金融學 |
004應用統計學 |
005金融科技 |
006金融工程(中美合作) |
007國際經濟與貿易 |
008法學 |
009稅收學 |
010經濟學 |
三、申請程序及材料寄送
申請者須于2021年4月18日之前完成報名,同時將下列報名材料在報名截止日前快遞至(以實際郵寄時間為準)我校招生與就業辦公室:
①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或打印《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1年臺灣地區學生入學申請表》(詳見附件1);
②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影印本;
③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影印本;
④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必須加蓋中學印章,學測成績通知單要影印完整,需包含“報名序號”信息);
⑤中學在讀證明(需加蓋中學印章);
⑥獲獎證書及可以體現考生情況的其他材料(僅限高中階段)復印件。
⑦考生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2)
上述申請報名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及本人授權簽名后并裝訂成冊郵寄到我校招生與就業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臺灣地區學生申請材料”字樣。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在遞交材料的同時,考生還須將《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1年臺灣地區學生入學申請表申請表》、本人報名照片電子版、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證明材料以PDF文件格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郵箱:zhaoban@lixin.edu.cn,并在郵件主題上注明“姓名+臺灣學生入學申請”。
四、選拔程序
(一)學校將成立專家組,首先根據申請考生所提交的“學測”成績和報名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學校將在2021年4月28日通過網絡遠程面試平臺對考生進行遠程綜合面試。
(二)學校將根據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專家組遠程面試情況,擇優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審議,審定通過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三)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我校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后,學校招生與就業辦公室將預錄取的學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地區學生辦公室審核,經審核合格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學校將于7月下旬按照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地址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來學校報到。
五、學費和其他費用
臺灣地區學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一致,所需費用為:學費每生每學年5000元,中外合作每生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以上收費不含教材費、生活費用等)
六、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上海市浦東上川路995號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 學生活動中心416室
郵政編碼:201209
聯系電話:+86-21-5021-8552
傳真電話:+86-21-5021-3407
招生網址: http://zhaosheng.lixin.edu.cn
七、監督與責任追究
1.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序規范。監督電話:+86-21-50218636。
2.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八、本簡章由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