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金山區漕廊公路3888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紀委監察處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1年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0〕25號)規定,已在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春季考試”并完成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的考生方可參加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3月1日9:00-2日16:00,統一文化考試總分達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符合報考資格的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4日,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0〕34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3月4-5日登錄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招生網站(www.shzq.edu.cn),查詢本人的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13-14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自主測試。同時報考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同時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評定,給予考生相應的得分,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滿分賦20分,面試滿分賦130分。對于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則由本人提供相關的信息材料,作為面試時的素質評價參考依據。詳見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考生若缺考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 ||
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面試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預錄取考生和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24-25日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本科專業:29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 | |
住宿費標準 | 本科:4000元/每生每學年(4人間)(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助學金等。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31616012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hzq.edu.cn 招生處(辦)官網:www.shzq.edu.cn 咨詢電話: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8:00 | ||
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