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在滬依法自主招生——錄取規則
一、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對應測試科目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為:每門科目合格為100分,不合格為50分。滿分為700分。
2.非藝術類專業總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折算總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藝術類專業總分=(素描+專項面試)×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折算總成績。
3.錄取時由學校統一劃定非藝術類、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非藝術類專業依次比較文化基礎模塊、職業與心智模塊、專業通識基礎模塊成績,藝術類專業依次比較素描、專項面試成績。
征求志愿階段的考生,非藝術類專業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文化基礎模塊、職業與心智模塊、專業通識基礎模塊。藝術類專業考生參加征求志愿須有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校測成績。
二、 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應屆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對應測試科目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試行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2.非藝術類專業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折算總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藝術類專業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折算總成績+素描成績+專項面試成績。
3.錄取時由學校統一劃定非藝術類、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對應測試科目成績、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征求志愿階段的考生,所有專業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折算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藝術類考生必須具備第一志愿學校的藝術加試成績)。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對歷屆高中生、學業水平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和歷屆三校生、學業水平成績不全的應屆三校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對應測試科目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非藝術類專業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藝術類專業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描成績+專項面試成績。
2.錄取時由學校統一劃定非藝術類、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比較統一入學測試成績。
征求志愿階段的考生,所有專業按照統一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四、健身指導與管理、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裝配化施工方向)、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裝飾工程設計方向)、風景園林設計、裝配式建筑工程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智能制造方向)等9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并按專業招生計劃劃定錄取分數線。
五、所有類別非藝術類、藝術類專業不得兼報。應用英語(涉外服務管理方向)中美合作專業錄取后不得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