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_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2021年“專升本”招生簡章
七、錄取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
2.最低控制線。評卷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3.投檔辦法。按8個招考類別分別對考生總分排序,并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專業)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高校和專業,即投檔到該高校該專業。
4.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檔。
5.院校錄取。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就讀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并報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招生高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