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文理學院2020年普通專升本《憲法學》考試大綱
本考試目的在于選拔部分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校法學專業本科階段學習,考查考生是否了解憲法學基本理論和中國憲法制度,是否理解憲法學的基本概念與基本理論,是否能結合所學知識初步分析憲法案例,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考試科目名稱:《憲法學》
考試方式:筆試、閉卷
考試時間:90分鐘
試卷結構:總分100分
(一)單選:(本大題共20小題,每題1分,共20分)
(二)判斷:(本大題共20小題,每題1分,共20分)
(三)名詞解釋:(本大題共4小題,每題5分,共20分)
(四)簡答:(本大題共6小題,每題5分,共30分)
(五)論述:(本大題共1小題,每題10分,共10分)
考試基本要求
《憲法學》是法學專業專升本入學考試中的考試科目,是法學專業基礎課程。通過本課程的學習,系統地了解和掌握憲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認識憲法產生和發展的一般規律,掌握我國憲法對國家形式、公民權利義務、選舉制度等具體規范的內容,領會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為學好法學和其它分支學科奠定堅實的基礎。
六、考試范圍(考核知識及要求)
第一章 憲法學基本原理
要求:理解憲法的概念,掌握憲法的分類與淵源,熟悉憲法的制定、解釋與修改,理解憲法的效力和作用。
第二章 憲法的歷史發展
要求:了解憲法的產生與發展,理解中國憲法的歷史發展脈絡。
第三章 憲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要求:了解憲法的指導思想,掌握憲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章 國家性質與國家形式
要求:了解國家性質與國家形式的含義,掌握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和國家結構形式,熟悉國家標志。
第五章 國家基本制度
要求:了解文化制度和社會制度,掌握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要求:理解公民基本權利的含義,掌握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 國家機構
要求:理解國家機構體系和組織活動原則,掌握我國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等,理解國家機關之間的關系。
第八章 憲法實施的監督
要求:理解憲法實施與憲法監督,熟悉我國憲法監督制度。
七、參考教材
《憲法學》,《憲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1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