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學院2021年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簡章
南寧學院2021年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自主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南寧學院2021年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南寧學院”(國標代碼:11549),學校辦學地址在廣西南寧市龍亭路8號(郵政編碼:530299)。
第三條 南寧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管理。
第四條 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開辦有專科教育。普通本科層次招收普通本科生、藝術類(美術)學生;普通專科層次招收普通專科生。
第五條 被錄取的對口中職學生均具備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資格,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學院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政策,制定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招生簡章,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負責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務。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第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的廣西中職學校畢業生和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或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的往屆畢業生。
第二條 報考條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績優異,無違法違紀記錄。
第三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南寧學院2021年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后在南寧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nnxy.cn/)公布。
第四章 申報、考核方式和志愿填報
第一條 申報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第二條 申報方式:考生登錄南寧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nnxy.cn)下載《南寧學院2021年對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自主招生考試申報表》后如實填寫,打印兩份貼好相片,連同支撐材料(如身份證、中職學校學生證、畢業生、獲獎證書、戶口本等等復印件各一份)郵寄至南寧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寄地址:廣西南寧市龍亭路8號招生就業辦公室,聯系人:潘炳捷,聯系電話:0771-5900802。
第三條 對申報成功的考生,南寧學院將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 - 10:30在南寧學院校內(廣西南寧市龍亭路8號)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均為筆試),內容包括兩部分: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學習能力、職業潛能等),滿分300分。考生總分由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測試結束后,南寧學院將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招生網(http://zs.nnxy.cn)公布考生成績。
第四條 志愿填報: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登錄“ 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 “系統導航?志愿填報?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高職單招/高職對口志愿填報)”填報志愿,沒有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參加南寧學院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資格。
第五章 錄取原則及通知書發放
第一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條 5月15日至18日,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對填報了南寧學院志愿且有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南寧學院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專業順序,分數優先。按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錄取不到的,按報讀的第二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依次類推。
2.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高的考生;如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都相同,則優先錄取在國家或自治區教育廳、人社廳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的考生,其次是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或人社部門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的考生和所在中職學校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的考生。獲獎考生需提供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中職學校公章)。
3.考生所填專業不能滿足,如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南寧學院將視專業缺檔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如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4.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錄取要求:男生身高170㎝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及以上,無色盲色弱、高度近視,無精神病、心臟病及傳染病,無口吃,相貌端正,普通話良好。
第三條 錄取名單公示。南寧學院提交的錄取名單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將于2021年5月24日在南寧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nnxy.cn)上進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第四條 發放錄取通知書。南寧學院在公示10個工作日后,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一條 被南寧學院對口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中職學校畢業證原件(二年級在校生除外)、身份證原件,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南寧學院報到入學。無法提供畢業證原件的(二年級在校生除外),視為未達到中職教育階段畢業條件,將取消其對口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予辦理報到手續,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須向南寧學院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經準假且逾期一周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條 學生待遇:
1.南寧學院對口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在學費、住宿費、獎(助)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 學校認真貫徹國家獎助學政策,以確保每一位學子順利完成學業。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校長獎學金一等1000元/生/學年、二等800元/生/學年、三等600元/生/學年。
國家助學金:4300元/生(一等)/學年;國家助學金(二等)2300元/生/學年。
學校設立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貧困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家庭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最高額度8000元/生/學年。
第四條 學校按照廣西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條 南寧學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考生應直接與南寧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南寧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條 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龍亭路8號南寧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編:530299
招生電話: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傳真)
監督電話:0771-5900961
電子郵箱:nnxyzj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nnxy.cn/
第三條 本簡章由南寧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寧學院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