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專科)自主招生章程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普通高考(專科)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0858
3.學校性質:公辦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學校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6.學校簡介: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獨立設置高職院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58年。學校2007年進入“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行列;2010年成為教育部全國20所“國家級高職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單位之一;2015年率先啟動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改革試驗,并成為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2018年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計劃;2019年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名單”,成為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A檔十所院校之一);2018年以來,連續被教育部評為全國職業院校實習管理50強、教學管理50強、學生管理50強(同時榮膺三項50強的全國7所高職之一),2019年入選首屆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30強(全國唯一入選高職院校)。
學校占地807畝,建筑面積33.6萬平米,固定資產總值23億。儀器設備生均15.9萬元。學校實訓設備總值4.61億元,校內建有包括國家級實訓基地6個,生產性實訓基地18個,與企業合作共建校外實習基地260個。學校建有專業標準的體育館、游泳館、體育場,2016年成功舉辦北京市第54屆大運會。學校圖書館建筑面積2.7萬平米,藏書近120萬冊,電子圖書170萬冊,在支撐學校教學科研的同時面向社會開放。
學校現有教職工854人,其中專任教師529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36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214人;具有碩士學位人員488人、博士學位人員90人。全國優秀教師5人,北京市優秀教師21人,北京高校學術創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4人,北京市教學名師16人、職教名師4人、高創名師1人。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市級優秀教學團隊10個。近五年獲得國家職業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北京市教學成果獎22項,總數名列全市第一;連續五屆在北京高校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中獲得一等獎;在全國職業院校教師教學能力(信息化教學)大賽中獲得一等獎12項。
近五年來,高職學生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一等獎30余項,獲獎成績居全國第三位。貫通培養學生獲得大中華區和全國中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一等獎5項。連續多年獲得“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被評為“北京地區高校示范性創業中心”,躋身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50強。
第三條招生計劃
第四條錄取原則
1.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堅持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綜合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學業成績,要求考生身體健康檢查合格。
2.根據考生自愿填報的二個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分專業招生計劃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錄取;分數相同時,按照考生綜合素質排名先后進行錄取。
3.招生專業在招收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計劃時,依次錄取第二志愿報名的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如果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人數不足學校規定的開班人數,將根據考生志愿轉至其他專業錄取。
第五條報名辦法
1.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每名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所高職院校。選擇報名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的考生,不能同時報名其他學校。
2.通過北京市2021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均具有報名資格。
3.藝術類、體育類中職學校北京市集體戶籍考生不可報考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4.一律采取網上報名辦法,所需證明材料均通過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自主招生報名網絡系統提交。考生可填報1至2個志愿專業,可選擇服從專業調劑。
第六條考試成績的組成及計算方法
總成績滿分為300分。文化課成績折算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最后計二者之和為考生總成績。農戶考生加10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入學,總成績計300分。
1.高中階段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均合格并經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的考生。
2.中職階段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初級資格及以上的考生。
3.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我市區級(含)以上學科競賽或在區級(含)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
4.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市、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者獲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認定的“四星級志愿者”(含)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政府獎學金及其他市級智育獎學金的考生(含宏志獎學金)。
6.獲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
7.退役士兵經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的考生。
免試入學的考生提供上述成績證明、技能證書、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真實材料后,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按照所提供材料的等級、層次和含金量,對免試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排名。
(二)不具備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按照以下辦法折算,并均須參加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組織的網上遠程面試。
1.高中階段參加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并取得成績的考生,其中一門不合格文化課成績折算計90分,二門不合格文化課成績折算計80分。
2.三校生畢業生中職階段最后一次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均在60分(含)及以上者,文化課成績折算計90分。
3.對于具備通過北京市2021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又不符合以上條件或無法提供相應成績、獲獎材料的其他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折算計70分。
第七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
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九條收費標準
1.高職各專業學費均為每學年6000元。
2.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900元。
第十條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和學生困難補助。
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已經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法舞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十二條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郵政編碼:100176
咨詢電話:010-87220979、87220709
監督電話:010-87220596
網址:www.bpi.edu.cn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