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礦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90號)精神,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和《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規程(試行)》、《關于規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的要求,嚴格考試招生程序,成立單獨考試招生的領導機構,明確任務分工及責任人,規范宣傳、命題、考試、評卷、錄取、公示等內容,堅決防止在考試招生中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確保學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地礦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637)。
第三條學校性質:河南地礦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以國土資源類專業人才培養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隸屬河南省教育廳管理,是我國中部和中西部唯一以地礦命名的高等職業院校,主要培養國土資源類、地質礦產類以及社會需要的各類高等技能型人才。
第四條辦學條件:學院位于鄭東新區白沙職教園區,占地387畝,建筑面積10.89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實驗實訓儀器設備總值3256萬元,校內實驗實訓場所45個,紙質適用圖書15.15萬冊,有完善的圖書文獻管理和計算機網絡服務系統。
第五條師資隊伍:學院有專任教師236人,副高級以上職稱教師75人,碩士以上學位教師106人,雙師型教師152人,具有一個示范專業,三個特色專業,三個名師工作室。完全具備學院人才培養的教育教學需求。
第六條院部設置:學校設有地質工程與資源勘察系、地質礦產勘查系、測繪工程系、電子及信息系、經濟管理系、德育與藝術系、汽車工程系、珠寶學院、基礎課教學部、圖文信息中心、培訓與繼續教育中心、實訓中心。
第七條就業安置:學校與省內外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按照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原則,為畢業生搭建了良好的就業平臺。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組織機構:
(一)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委員會
(略)
工作職責:切實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及我省有關單招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要求,研究和決定單招工作的重大事項,負責單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公平公正。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單獨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委員會下設單獨招生考務工作組,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組和單獨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協調各職能組,處理單獨招生工作日常事宜。
(二)單獨招生考務工作組
(略)
工作職責: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由教務處負責,負責學生的資格審查,負責考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工作,制定各項工作制度、崗位職責以及應急預案,確保考務工作組織嚴密、安全可靠、優質高效。認真組織“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科學設計考試方案和測試方式。
(三)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組
(略)
工作職責:依據《河南地礦職業學院2021單獨考試招生章程》進行預錄取,報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對預錄取新生進行網上公示。確定錄取學生名單,并進行網上系統申報、錄取數據下載并上報省招辦審批。對錄取工作進行總結并上報教育廳、省招辦。設計、印制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單獨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
(略)
工作職責:負責對考試命題、制卷、考試、評卷、錄取、公示等各環節的監督工作。
第四章志愿填報
第九條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條志愿填報
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時至4月9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第五章考試
第十一條做好疫情防控
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在單獨招生考試期間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和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單獨招生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各項防疫條件完備、職責流程明晰、工作機制完善,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于到校參加考試的考生全程封閉考試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離,減少人員聚集、停留。
第十二條考試方案
考試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考試評價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進行。根據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培養目標對知識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質”評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知識;“職業技能”評價根據相關文件精神,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地點設在河南地礦職業學院。
(一)“文化素質”考試:
1.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其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等級成績折算為分數。分值合計150分。
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語文×0.6+數學×0.6+英語×0.3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A、B、C、D、E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職類考生及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單獨命題并組織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60分、數學60分、英語30分。分值合計150分。
(二)“職業技能”測試
1.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單獨命題并組織考試,考察考生對該專業理解程度,判斷考生掌握該專業基礎知識的水平和學習本專業素養。分值150分。
(三)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
考試地點:河南地礦職業學院(鄭開大道與永繼路向北1公里路東)
科目考試安排如下:
時 間 |
報考專業 |
考核內容 |
考生范圍 |
2021年4月17日 上午9:00-10:30 |
所有專業 |
文化素質測試 |
中職類考生、 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的考生 |
2021年4月17日 上午10:50-12:2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新能源汽車技術 物聯網應用技術 大數據技術 工業機器人技術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水文與工程地質 建筑工程技術 電子商務 大數據與會計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工程造價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職業技能(職業適用性)測試(筆試) |
普通高中考生 中職類考生 社會考生 |
2021年4月17日 下午14:00-16:00 |
地質調查與礦產普查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工程測量技術 無人機應用技術 |
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 |
普通高中考生 中職類考生 社會考生 |
環境藝術設計 |
美術基礎測試 |
第六章錄取
第十三條錄取辦法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一)身體條件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錄取原則:
對“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不低于100分的考生,按照“專業清”的原則擇優錄取,當遇到專業錄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同分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擬錄取學生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審核、批準,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示。
(三)公示后的名單報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十四條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一)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科階段學習。
(二)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由生源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獲獎情況。。
2.生源學校將上述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安全方式送達考生申請免試入學的高校。高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和公示后,將公示后的名單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
3.高校須在本校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后報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高校頒發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資格。
第七章違規、違紀處理
第十五條 (一)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單獨招生考試。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規定,對違規、違紀騙取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文件附件)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直接參與舞弊者,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新生入學和待遇
第十六條 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原件,按高校規定時間入學報到。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專科學籍。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專科畢業證書。學校要按國家有關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規定,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專科階段學業。就業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學費與住宿費
第十七條 學校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理工類:4200元,文科類3700元,藝術類:6000元;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
第十章 學校地址、聯系電話
第十八條 學校地址:河南地礦職業學院(鄭開大道與永繼路向北1公里路東)
第十九條 聯系電話:0371-56189111、56189222、56189333
第二十條 學校網址:www.ha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