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2021上海市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2021上海市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金山區漕廊公路3888號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的專科起點升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教務處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考試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的考試工作;學校招生監察小組是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1年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專升本”招生專業及計劃:300
備注:無男女比例限制。入學后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八、選拔對象 | (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10號)關于“專升本”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專升本”。 (二)、考生須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425分及以上及上海市或全國高等學校計算機一級證書。 (三)、對沒有上海市或全國高等學校計算機一級證書的考生須參加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將組織的相應計算機一級應用能力考試并成績合格。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4日9:00-21:00和4月15日9:00-12:00 繳費時間:2021年4月26-27日 具體辦法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10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退役士兵”考生按市教委的規定報考。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測試辦法 | (一)、考試時間 2021年5月9日(星期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科目
各科目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地點及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保送資格條件: 凡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規定專升本報名條件的高職畢業生可保送至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相應本科專業。具體保送要求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執行。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經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面試通過后可免筆試入學(免筆試錄取數不超過計劃的50%): 1.獲得市級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團干部)、市五四青年獎章。 2.國家或上海市獎學金獲得者。 3.教育部組織的全國技能大賽獲獎者、上海市教委組織的上海市職業技能(高職組)獲獎者。 4.高校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團干部)以上稱號獲得者。 5.校級綜合獎學金二等獎以上稱號獲得者。 6.CET-6合格(425分及以上)。 7.各類競賽項目國家或上海市級獎項獲得者。 8.獲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或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高級證書獲得者。 凡報考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并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登錄學校網站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材料提交時間:4月14-16日,逾期不交作自動放棄處理。獲得保送及面試資格的名單會在學校招生網站公布。 三、經面試錄取的考生,可免筆試入學,如經過面試未取得免筆試資格,考生須再參加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組織的各專業基礎科目筆試。 四、對“退役士兵”考生單獨命題,考試科目參考其余考生,根據“退役士兵”招生計劃數,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同分時,錄取英語四級成績高者。 五、其余計劃錄取以專業基礎科目考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時,錄取英語四級成績高者。學校有權在錄取中視具體情況對招生計劃作出相應調整。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普通類專業 29800元/每生每學年 (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 | |||||||||||||||||||||||||||||||||||||||||
住宿費標準 | 4000元/每生每學年(4人間)(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 | ||||||||||||||||||||||||||||||||||||||||||
報名考試費標準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科;藝術類專業考試費50元/科;加考計算機的另收26元/科。 (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考試費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可參加考試。 | ||||||||||||||||||||||||||||||||||||||||||
十三、資助政策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學校助學金。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專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31616012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hzq.edu.cn 招生處(辦)官網:www.shzq.edu.cn 咨詢電話: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新生注冊、復查: 被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專升本”新生,于錄取通知書上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報到時須攜帶普通高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考生錄取后,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要求的對其專業進行調整;對沒有取得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所持有關證書、成績造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二)如疫情變化,按疫情期間方案執行,具體以學校官網公告為準。 (三)因本校尚未獲得學士學位授權,在獲得學士學位授權后,可對符合條件的學位申請人授予學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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