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于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河海大學2021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具體招生省份及科類如下:
省份 | 科類 | 招生專業 |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陜西 | 理科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海洋資源開發技術、交通工程、環境科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地理信息科學、地質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海洋科學、數學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安徽、河南、四川、陜西 | 文科 | 市場營銷、勞動與社會保障、廣播電視學、土地資源管理、法學、思想政治教育、英語 |
河北、遼寧、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 | 綜合改革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海洋資源開發技術、交通工程、環境科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地理信息科學、地質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海洋科學、數學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勞動與社會保障、廣播電視學、土地資源管理、法學、思想政治教育、英語 |
注:各省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河海大學6月中旬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du.cn/)發布的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目錄為準。
二、領導機構
學校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三、報考條件
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具體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報名方式
考生須于2021年4月14日10時至2021年4月26日0時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要求,在報名頁面中完整、準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相關材料由考生在報名系統上傳,并確保材料清晰可讀。
上傳材料包括:
①個人陳述從高中階段寫起,重點表述考生基本情況及申請河海大學理由。由考生本人手書,字數600字左右。
②考生信息填寫完整后,請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學在申請表相應位置簽字、簽署意見和蓋章。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獲獎證書或能證明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須逐份簽名。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④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申請材料如存在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被推薦學生錄取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五、選拔程序
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河海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其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本著“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同時,河海大學將根據各省考生報名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六、錄取原則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河海大學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達到河海大學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類統招計劃(不含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下同)的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線要求為不低于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河海大學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河海大學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
2.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績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X分及以上,河海大學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河海大學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具體X值如下表:
省份 | X值 | 省份 | X值 |
河北 | 80 | 遼寧 | 70 |
江蘇 | 30 | 福建 | 60 |
山東 | 50 | 湖北 | 60 |
湖南 | 70 |
錄取時,河海大學可根據各省份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七、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河海大學將做相應調整。本簡章涉及報名與測試安排若有變動,將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發布,請予關注。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處本招辦
郵 編:211100
咨詢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傳真)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hhu.edu.cn
九、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學校監察處全過程監督河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監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55
十、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