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學院2021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專升本”招生工作,維護廣大專科畢業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凱里學院2021年“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中文名:凱里學院 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52010669
第五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郵政編碼:55601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招生的副院長任錄取組長、分管教學的副院長任考試組長、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 “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的考試招生文件精神,研究、制訂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統籌本校“專升本”相關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要求做好考試和錄取工作,切實保證選拔質量。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內設“專升本”招生工作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考生資格審查、專業分數線劃定、錄取及報到等工作,并處理“專升本”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小組的監督,并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省招收2021年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注:學生必須在2021年8月31日獲得畢業證書)
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等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凱里學院2021年“專升本”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本科院校專升本批次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按照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報考凱里學院“專升本”考生須文化考試成績滿足省內劃線標準,經凱里學院資格審查合格后,允許參加專業課考試。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雙上線的條件下,按合計總分(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合計總分相同,按文化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再相同,文史類專業以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專業以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凱里學院根據招生專業對考生專業的基本要求和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分科類不分專業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 2 倍的比例劃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免試生錄取,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6號文件精神,達到免試條件,畢業專業符合招生院校的報考要求。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十九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條 資助困難生的政策和措施:實行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凱里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復查
第二十二條 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錄取條件,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高職(專科)學歷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
郵政編碼:556011
咨詢電話:0855—8510505、8553376
監督電話:0855-8558302
學校網址:http://www.kluniv.edu.cn
第二十四條 聯合辦學地點:
凱里學院與貴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
術學院和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專升本招生中的個別專業進行聯合培養。
物聯網工程專業辦學地點為:貴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
院。學校地址:凱里市華聯路1號。
工程造價、旅游管理、藥學專業辦學地點為:黔東南民
族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地址:凱里經濟開發區凱開大道1009號。
舞蹈學專業辦學地點為: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地址:銅仁市碧江區川硐教育園區。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專升本”專業考試相關內容通過凱里學院招生網發布。查詢網址:http://adweb.kluniv.edu.cn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凱里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