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東營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一、總則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 2018〕 11 號)、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 2019〕 12 號)的通知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1 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2號)文件要求,2021年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開展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適用于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二)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概況
(一)學院全稱:東營科技職業學院
(二)學院國標代碼:13007
(三)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四)辦學層次:專科
(五)學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迎賓路361號
三、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副院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有關處室院部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加強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和政策宣傳工作,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四)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試錄取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學院紀委實施全程監督。
四、招生計劃
(一)2021年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計劃2200人(含退役軍人單招計劃15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人;最終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二)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布。
五、招生及志愿填報:
(一)招生對象
單獨招生對象為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綜合評價招生對象為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通過山東省 2021 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三)學校及專業志愿填報
參加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 2021 年 3 月 3 日— 5 日 , 在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試 院 招 生 平 臺 ( 網 址 :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每名考生只可選報“東營科技職業學院”1所學校。
六、報名信息公示、報名流程
(一)報名信息公示
已正確報名且已取得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根據省教育廳單招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程,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二)報名及繳費辦法:
參加2021年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于2021年3月7日——3月8日登陸學院網站(網址:www.dycollege.net),通過“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
(三)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后,考生即可登陸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和考生登記表。
七、錄取原則
(一)錄取規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單獨招生:按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類別、 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分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應屆高中畢業生綜合評價類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考生根據自身類別填報專業, 可兼報 1-3 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是”,而所報 1-3 個專業都無法錄取,且考生成績在所屬類別資格線以上,會將其調劑到任一計劃未滿專業;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否”,而所報 1-3 個志愿都無法錄取,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會被退檔,不予錄取。
(二)確定預錄名單:
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
預錄考生名單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
八、考試組織
(一)單獨招生考試科目
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為300分,考試采取線上方式進行。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2.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考試的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為300分,考試采取線上方式進行。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科目
1.綜合評價招生的綜合成績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占40%)、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10%)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50%),總分為3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線上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三)考試時間及安排
1.考試時間:2021 年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測試)采用線上的方式進行,時間安排在 2021 年 3 月 13 日—14 日,具體測試方式和時間及時關注學院發布的招生信息。
2.考試安排:考試采取線上方式進行。
考生本人通過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打印《東營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和要求,登錄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按規定參加考試。
3.考生操作規程及考前模擬考試安排另行發布,請關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的具體通知。
九、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一)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二)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十、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一)資格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規定從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3.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二)頒發證書
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畢業證書。
十一、附則
1.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官網:http://www.dycollege.net
咨詢電話:0546—6876888 6883181
監督電話:0546—6881318
傳真電話:0546—6881616
電子郵箱:dykjzsc@163.com
通訊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迎賓路361號
郵政編碼:257335
本章程由東營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效。